討論串[閒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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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哄堂大笑. 別笑死人了 ptt啥時個資歸版主管了. 明明都是看板警察再處理的 版主頂多是 在 有人檢舉的狀況下水桶. 當人第一天用ptt?公審更是笑話 先叫民進黨不要公審韓國瑜或是柯屁. 我們在談公審問題 笑死 政府都愛公審 人民不行?.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發文數是否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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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娜娜說的也沒錯. 總是得保護版主們的安全. 所以這件事應該從嚴以待. 建議設立BO3條款. 不得帶到他的ID 不得帶到他的綽號. 不得影射他 不得跟他意見不同. 只能全力贊同. 違反者一律永桶. 公告每個板實行. 不然未來他在別的板受了委屈 又想自S了. 同樣的事又要勞煩小組長還誰的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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