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車碾人是不是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桐生キキョウ)時間10小時前 (2026/04/02 08:51), 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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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晚間台中中區,東海大學 20 歲林女與學姊王女看完電影,走斑馬線過馬路。 65 歲施男駕駛巨業客運 305 公車,無視兩人直接左轉,當場撞擊、輾壓兩名女大生。 等到公車完全停下後,王女掙脫爬出車底,林女卡在車底不斷哀嚎。 王女立刻大喊,叫司機報警叫救護車,此時施男竟又啟動車輛,前駛、倒車來回輾過林女頭 頸。 --- 林女哀嚎聲瞬間消失,王女聽到清晰碎裂聲,嘶吼「你在幹嘛!」 路人與乘客合力將公車抬起拉出林女,但已明顯身亡。 --- 家屬告司機施男軾人罪,台中地檢認定無軾人故意不起訴,依過失致亡起訴。 檢方指出,施男不是第一次開公車撞亡人,建請法院重判。(最高 5 年) --- 家屬指出: - 法醫研究所證明林女在第一次撞擊後,還有呼吸心跳,學姊也可證實林女還活著。 - 是公車後續的來回輾壓,才導致林女離開,明顯具有軾人故意,請法院依軾人論罪。 一審,台中地院法官指出: - 施男的確未詳盡確認林女位置貿然移動車輛,導致林女遭碾壓身亡,過失情節重大。 - 但綜觀事證與施男當下認知,難以認定施男有軾人動機與故意。 - 依過失致亡判刑 4 年 6 月。 --- 林媽媽淚灑法庭,引用韓愈《祭女挐女文》: 「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無驚無恐,安以即路」,強調一定要幫女兒 討回公道,上訴爭軾人罪。 本來想說點什麼 但我怕我隨便口嗨的事實 反而會被社維法桶+約談 然後真的握著方向盤踩油門來回碾人的 反而只需重判4年6個月 -- https://i.imgur.com/ZnVvUNx.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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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54, 10小時前 , 1F
大車學長無敵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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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56, 10小時前 , 2F
最高五年笑死 開車殺人CP值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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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57, 10小時前 , 3F
不管你要說什麼 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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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57, 10小時前 , 4F
學長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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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58, 10小時前 , 5F
所以大車貨車都是那種無賴 上路橫衝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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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00, 10小時前 , 6F
沒錯 你是對的
04/02 09:00, 6F

04/02 09:01, 10小時前 , 7F
0808最強的就是知道什麼不該在邊版說 是說這駕駛超級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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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01, 10小時前 , 8F
泥島開大車s人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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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04, 10小時前 , 9F
這是垃圾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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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10, 10小時前 , 10F
職業駕駛說智識不夠不知道不能移動車輛就只是法官
04/02 09:10, 10F

04/02 09:10, 10小時前 , 11F
在混而已
04/02 09:10, 11F

04/02 10:36, 9小時前 , 12F
甲級車本來就是可以殺人
04/02 10:36, 12F

04/02 11:07, 8小時前 , 13F
台灣大車就是經濟火車頭 判殺人罪就要去停凱道了
04/02 11:07, 13F

04/02 14:30, 5小時前 , 14F
輾到還會叫的賠更多 只好…
04/02 14:30, 14F
文章代碼(AID): #1fpRsUSa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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