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二寶爸捷運廁所7度激戰少女 下場慘了
※ 引述《DoraGian (斯巴拉西)》之銘言:
: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33527
: 公共廁所應該是給需要的人使用,而非佔用空間做其他事情。新北市一名二寶爸在網路上結
: 識了一名少女,利用金錢和高價3C產品誘惑對方,先後在捷運站與火車站的無障礙廁所內發
: 生性交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做出判決。
: 你版-1
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時指出,賴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做出此類行為,實在不應該。雖然賴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需要撫養2名子女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希望能獲得緩刑,但法官認為他在過程中曾一度辯稱「是被少女牽著鼻子走」,顯見警惕之心不足。加上賴男至今未能取得被害人的原諒或達成和解,法官決定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且不給予緩刑,要讓賴男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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