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春男嫌妹太醜「掐脖搶回4000元」
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傷害罪判拘役40日,
得易科罰金
這算是法院認證的智障及社會底層吧
--
但是......也沒有辦法......
就算想要承認身份......也辦不到
因為......沒有被設計成這樣
連對於與大家不同這件事,都不允許抱有疑問
只能以叛徒的身份,和大家往來
因為這個人就是這種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83.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3974666.A.C04.html
→
03/20 10:45,
8小時前
, 1F
03/20 10:4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