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撞車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問這麼多幹麻)時間3天前 (2026/03/10 17:20), 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6人參與, 3天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scps920113 (神奇圈)》之銘言: : 剛剛回家路上 : 前面轎車急停 姆咪煞不住 : 然後就ban上去了 : 嗚嗚哇哇哇 : 撞的蠻大聲的 不過沒怎樣 : 對面屁股被姆咪蹭掉一小塊1cm不到的漆而已 : 車主下車看一看就讓姆咪走了 : 好恐怖喔 我上次"被撞"耳朵 跟對方留了個電話後各自離開 一小時候警察打來說我肇事逃逸 因為對方要報保險所以要報案 然後即使是我被撞但沒有肇責鑑定沒辦法先斷言 然後弄筆錄弄了四個小時 供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3.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3134449.A.87E.html

03/10 17:22, 3天前 , 1F
要保險當下就要叫警察 怎會放你走
03/10 17:22, 1F

03/10 17:22, 3天前 , 2F
我以為有互留聯絡方式就不構成肇逃欸上次不知道誰說的
03/10 17:22, 2F

03/10 17:23, 3天前 , 3F
這種就是對方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03/10 17:23, 3F

03/10 17:23, 3天前 , 4F
不構成 但他報案的當下就是他報案了 我跑了所以我肇逃
03/10 17:23, 4F

03/10 17:23, 3天前 , 5F
去警局解釋之後就沒事了 但很麻煩
03/10 17:23, 5F

03/10 17:24, 3天前 , 6F
懂了 先報案先贏 後報案那個就是肇逃
03/10 17:24, 6F

03/10 17:24, 3天前 , 7F
我本來也想說三小我被撞我放他走我肇逃?
03/10 17:24, 7F

03/10 17:25, 3天前 , 8F
我聽說是 只要有辦法證明肇事完 有下車查看並與對方
03/10 17:25, 8F

03/10 17:25, 3天前 , 9F
溝通達成初步和解就不構成肇逃
03/10 17:25, 9F

03/10 17:25, 3天前 , 10F
安全起見就是當場問對方要不要備案,不要的話那要有證
03/10 17:25, 10F

03/10 17:25, 3天前 , 11F
據證明雙方有溝通過,行車記錄器或聯絡方式都OK
03/10 17:25, 11F

03/10 17:26, 3天前 , 12F
對啊不構成啊 可是他去報案的時候警察不知道這些阿
03/10 17:26, 12F

03/10 17:26, 3天前 , 13F
所以還是要請你去說明一下
03/10 17:26, 13F

03/10 17:28, 3天前 , 14F
不過耳朵要怎麼被撞 你是開敞篷車還是沒戴安全帽
03/10 17:28, 14F

03/10 17:28, 3天前 , 15F
後照鏡的耳朵啦...
03/10 17:28, 15F

03/10 17:29, 3天前 , 16F
我已經閃到人行道上了還是被撞到 直覺就沒有爭議
03/10 17:29, 16F

03/10 17:30, 3天前 , 17F
敞篷車的後照鏡耳朵
03/10 17:30, 17F
文章代碼(AID): #1fh-9nX- (Marginalman)
文章代碼(AID): #1fh-9nX-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