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殺人犯出書是不是很諷刺
※ 引述《takashi01 (中和孔劉)》之銘言:
: 對啊
: 好奇
: 殺人犯
: 出書
: 收版稅
: 是不是滿諷刺的啊
: 台灣好像也有吧?
出書還好,問題是明知道他出書,也不會有一毛錢落入被害者家屬口袋,
還幫這種人大力推薦,這叫做可惡。
對,可惡的就是李茂生,
絕歌在台灣出書的時候找李茂生寫序,李茂生在序裡面這樣寫:
"書籍銷售長紅,少年A版稅收入益豐。未得受害人家屬的同意,
就擅自消費被害人及其家屬,而且狂賺版稅估計一千五百萬至兩千萬日圓,
至今仍沒有將這筆錢交給被害人家屬當成賠償金或予以信託
(少年A背負了上億日圓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這些都受到眾多的批判。"
換言之,李茂生確實知道出這本書,一毛錢都不會賠給被害人,
他還是照推不誤,簡單說就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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