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高雄老婦租約到了「覓無厝」 慘遭房東
法官指出,洪婦自114年4月租期屆滿後,即無權占有系爭房屋迄今,審酌兩
造約定每月租金為8000元,黃男得請求洪婦按月償還之不當得利以8000元計,而
洪婦確實也在租約屆滿後仍按月繳租,因此法官判洪婦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遷
讓返還房屋日止,按月給付黃男8000元。全案可上訴。
這結論不就是繼續付錢不用搬嗎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310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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