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長期餵流浪貓狗=飼主
※ 引述《wai0806 (一生摯愛喜多郁代)》之銘言:
: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於本週三(1月28日)起續審《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根據最新的
: 提案對照,行政院版並無相關爭議條文,但立委黃捷與蔡易餘卻個別提案,擬將「長期持
: 續提供食物者」或「定時定點餵食者」直接「視為」飼主。
: 一堆愛餵的人各種爆氣欸
就是有這種垃圾
鄉下地方或河堤邊
固定帶一大袋廚餘去餵流浪狗
餵到後來變一大群開始追人車
還有一堆毛寶護航不能視為飼主
操你媽怎麼不去死一死ㄚ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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