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政院拍板刑法修正案 網路公然侮辱最重關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非議)時間3天前 (2026/01/29 17:2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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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在美國 : 你只要不涉及恐嚇 : 你想怎麼罵警察是臭婊子都行 : 在台灣一句國罵警察就能用妨害公務把你摔倒上銬 : 但我不知道哪一個比較好就是了 這個也在這次修法範圍內 原本只要罵警察就違法 這條被聲請釋憲,大法官說行為要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職務才違法 所以這次草案加上侮辱"足以影響公務之執行者" 雖然我也不知道怎樣罵人算是影響公務、怎樣罵人算是不影響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6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9678515.A.5B8.html

01/29 17:22, 3天前 , 1F
就是想辦你就辦
01/29 17: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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