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果然還是需要勞改營吧
※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銘言:
: 沒錢賠就關進勞改營
: 踩縫紉機 打螺絲
: 強制勞動還錢
早說了
強迫犯人賣淫充公最實際
勞改賺不了什麼錢還家屬
但賣淫可以啊
不過我們很重人權
所以還是給犯人選
怕太多人賣或是沒人賣的話
可以這樣實施
賣淫滿十人可折抵一天
賣的錢10%犯人所得 10%政府收走
80%受害人所得
那其實
就不少人願意賣了吧
而且會為了減刑把技術練好
死刑犯的話
就強迫參加
大家覺得如何
興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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