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系其實也就那樣對吧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狐)時間18小時前 (2025/12/19 16:5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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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Himiko9975》 之銘言: : 如題 : 前面忘了中間忘了後面忘了 : Karl Larenz 德國著名法學家 : 應該有些人知道他是誰 : 曾是受納粹德國官方肯定的基爾學派成員之一 : 以及納粹德國時被封為「桂冠法學家」(Kronjurist) : 戰後仍然持續教授著民法 : 總之就是 : 算了還是刪除文字 : 等下被人家抓出來罵 : 我哭了.jpg 我記得 阿生哥上課時一直強調「舉證責任減輕」其實應該翻譯成「舉證減輕」 然後帶全班一起念德文 Beweiserleichterung 那時候我對民訴很抗拒 但是還是一直假裝自己很喜歡民訴 所以我id才會叫beweislast 舉證責任 阿怎麼被停聘 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40.120.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134717.A.768.html

12/19 16:59, 18小時前 , 1F
這篇我看過
12/19 16:59, 1F

12/19 17:03, 18小時前 , 2F
想你了 埋
12/19 17:03, 2F

12/19 17:07, 18小時前 , 3F
幹 我以為又回來了
12/19 17:0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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