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次國民黨強行闖關的小心得吧
哥哥傳訊息問我:「你讀法律,你說,現在到底誰在毀憲亂政?」
我想了想,這題要分三個階段講,用他最愛的網球來比喻,才講得清楚。
先說這篇文章是寫給中間選民,關於財劃法今年底修法的法普文,所以你看了可能覺得,吼
,不暢快。這裡不挺藍綠白,我只是想要整理現況,讓大家都理解國家在紛亂什麼。
【第一個階段 誰有權判斷毀憲亂政】
本來每個民眾,還有行政和立法,都有初步判斷現況可能違憲的邏輯理性,但是有「權力」
宣布真的誰在毀憲亂政的就是只有大法官。
簡單理解就是網球賽,行政跟立法對打,每個觀眾和球員,都可以用眼睛和攝影機初步判斷
球有沒有出界,但最後有權判球界內界外的還是大法官來判。
為了讓比賽大家都信服,設計上行政有權找裁判,立法有權審核裁判,和設裁判規則。現在
立法把行政新找來的裁判趕出場外,原因是他認為這個行政找來的裁判都不公平,然後順便
修改裁判規則,說既然是行政先發,那要有10個裁判才能判,10個裁判要有9個都判立法的
球在界外才算球出界。
本來裁判規則有沒有符合人情,適不適用在比賽,是裁判決定,但是現在舊裁判退休剩8個
,新裁判被擋在場外,球賽還是繼續,導致一下子行政說立法球出界,立法說行政球出界,
反正沒有裁判,雙方的觀眾也都支持他們的選手,所以一個違憲,各自表述。
沒有了憲法法庭,現在民眾要關心政治,就像要看球,只能按照既有的人情義理去推導,就
很像觀眾用眼睛跟攝影機自己去判斷球到底在界內還界外。
【第二階段是 沒有大法官,怎麼判斷有沒有違憲】
這次立法院打回來的球是財劃法第30條
「中央政府一百十四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中央政府於一百十三
年八月三十日核列一百十四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之金額。」
白話來說是 #要求明年中央政府撥給地方的錢要比今年多。
民眾看球,很常被藍綠白球員的聲明搞得眼花撩亂:
白:《財劃法》修法目的是增進地方財源,讓各縣市因地制宜發展。讓地方政府能分配到更
多的統籌分配款,擁有更多自主財源,加速各縣市建設發展。
藍:《財劃法》修法讓各縣市分配金額都增加,不僅矯正了過去中央集權又集錢,更有助改
善城鄉落差、推動全台均衡發展。
綠:《財劃法》要求「維持目前補助地方的總額 5,455 億元」,中央將需要再多舉債 2,64
6 億元。合計迫使中央多舉債 5,638 億元,舉債占歲出比率高達17.1%,超過公債法15%上
限,嚴重破壞財政紀律,債留子孫
為什麼要借貸呢,因為因為實際上明年度估計稅收會比今年少。但光是說「這樣花錢會借超
過公債法15%的規定」這不是憲法問題,只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根本不是球在界內界外的
問題,不是大法官可以判斷的範圍,因為公債法也是立法訂的。
生活案例就像家庭信貸:
爸爸跟媽媽說:妳要求明年家裡賺的錢要花在給弟弟學才藝,而且不能比去年少,可是我們
家沒賺那麼多;妳自己之前明明規定要量入為出,家裡信貸不能超過15%收入,這違背人情
義理。
媽媽跟爸爸說:反正你之前都借錢去買保全系統跟智慧門鎖,我現在是請你多照顧弟弟而已
,好啊那我就改規定我們家信貸可以貸17%收入,這哪有違背人情義理。
所以其實各政黨的聲明都是寫給自己的支持者看,沒有提到真正的爭點。家庭信貸吵半天,
弟弟也只想知道明年能不能去上才藝班。
新版財劃法2.0,如果真的要進到憲法層次的討論,我認為最大的可能問題是「踰越權力分
立」。
憲法裡面,有權力提出預算案的是行政(花錢),有權力踩剎車的是立法(省錢)。
現在反過來,是立法用間接的方式,修財劃法,說「我明年要花錢在地方,而且不能花得比
去年少」。要不要借錢,本來是行政的權力,如果現在立法反過來要求行政發錢,行政照做
了了會擋不住不借錢,這才有可能有違憲的問題。實際上會有毀憲亂政問題,就是有人片面
決定要增加,對方卻沒辦法踩剎車。現在鬧到不可開交都還在人情之內。因為媽媽想要增加
信貸,爸爸正在踩剎車。
聰明的你應該也看出貓膩了吧,想當初特別條例普發現金一萬導致政府要舉債1000億也有類
似爭議啊,行政要不要擋而已,因為擋了會引發全民怒火,畢竟誰不愛普發(雖然我就不愛
啦)。所以總統最後公告施行了,等於算是同意了舉債。
【第三階段是 財劃法修法這球打得好不好】
要看財劃法修法合不合理,我們一般民眾不用那麼深究憲法之類的問題,只要簡單從人情義
理上來看,這樣的財劃法你覺得好不好,就知道了。
人情義理就是國家永續的倫理。財劃法一直以來有點問題大家都知道,因為事權不均衡,東
西南北各地方發展不均衡。如果財劃法要修法,倫理上的考慮是
*中央地方「有沒有事權平衡」
*全國各區「有沒有城鄉均衡」
*時間軸上「有沒有財務永續」
這三個才是終極目標。
所以我自己是覺得財劃法要修,但這次修法有不錯的地方也有很鳥的地方:
不錯的,像新法37條之3規定計畫型補助款要根據地方政府財力比例來算,就是蠻好的;新
竹的朋友可能會很高興,因為覺得長久以來覺得自己是繳稅大戶卻被中央忽略,像是新竹竹
北的馬路永遠在塞車,如果把錢跟權撥給地方,地方政府比較有動機投錢進去改善。
很鳥的,像新法第30條規定要求明年中央政府撥給地方的錢無論如何要比今年多,而且新法
第32條之1規定,只要地方政府有乖乖負擔該支出的費用,中央政府就不能扣減補充款。站
在為國家整體省錢的立場,我基本上反對無腦撥更多錢給地方。原因是地方沒有財務永續的
動機,而且自律機制太薄弱,只要縣市議會通過,就可以發錢。
例如嘉義市,年度總預算約200億,今年從中央拿到的補助款,包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
般性補助款、與計劃型補助共148億。3/4總預算都是全國國民幫忙出的。從中央來的補助款
越多,縣市長跟縣市議會卻不用對全民負責,只要對自己的縣市選民負責,就沒有好好用錢
的動機。嘉義市這次年底突然用特別追加預算案,花16億,普發現金6000元給嘉義市民,理
由是他們錢很多沒花完,沒有影響建設進度(我們嘉義自己地方稅可是徵收了31億喔),嘉義
的跨黨派議員還都支持!相比用特別預算普發,那個明明就可以用特別條例做下水道加速清
淤啊,弄一個像樣的眼科耳鼻喉科24小時值班啊(沒錯現在嘉義市人半夜吞到魚刺很常沒人
可以幫忙夾!眼球破掉?抱歉沒人值班),做道路改善啊,做文化產業鏈啊什麼的,這樣嘉
義市民、甚至全國人民去嘉義都可以得利。
身為別的縣市的居民真的不用看得眼紅,因為先收了又發回來真的是最沒水準的,收錢一次
行政費,發錢一次行政費。明明可以用地方特別預算來建設的,卻變成拿全民的錢來買市民
的支持度。
【結論 政治文看得很容易負能量但是還是要看】
不知道看完有沒有比較懂?比較知道怎麼跟不同政治立場的人說明?
我們家什麼政治立場的人都有,對於立法院調查權、砍總預算、憲訴法、財劃法、罷免、年
金停砍都有各自的解讀。我深感政治不是互相說服,而是在「我不認同你,但是我們還要相
親相愛一起生活」的狀況下,去互相理解,尋求共好。
我知道如果你跟我一樣是中間選民,從三位大法官投書說要坐領乾薪不工作以來,應該已經
被政黨互鬥弄得很冷感,對於政治不期不待,但是拜託照顧自己之餘,留下一點能量當公民
,跟家人聊聊敏感的政治話題,否則一旦冷感,就徹底落入停止溝通、分裂族群的圈套了,
畢竟隔壁球團還虎視眈眈等著沒收球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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