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犯罪怪法律人
※ 引述 《Atima》 之銘言:
: 我朋友被叫去接 整個想操死法官的媽
:
: 療養院又不是阿卡漢精神病院..........
:
:
: 集體去大抗議 要法官自己帶回去養
:
: 法官後來更一審判無期
:
: 大概也是因為怕又被叫說帶回家養吧.........
:
司法官尤其法官就是法政學系的最高殿堂啊
低錄取率
導致當屆考上的人,多半是唸書乖寶寶
(因為腦子活到一定程度不會念文組)
除了唸書考試,
可能很多是生活技能白癡
多年後考上者,
則會自卑轉自大而目空一切,
或是彌補心態造成詭異的聖母(人)情節
覺得臺灣的法律科系
應該改成大學其他系所取得學士學位才可以報考的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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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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