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瓦特] 苗栗隨機殺人!女童「胸部中刀」送醫搶救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簽名檔是實話,不是笑話)時間2月前 (2025/10/02 17:47),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2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17 (看更多)
※ 引述《h0103661 (單推人) 每日換婆 (1/1)》之銘言: : 台灣出獄“兩年內”再犯率每年都破三成 : 這麼高還有法律人幻想可教化 : 說真的一律死刑才是對的 以前上過律師的課 律師加加減減算法律人沒錯吧 綁架以前是唯一S刑 結果好像發生個案子,綁匪直接S票惹,反正窩S刑惹 後來就修法 這是法律界的說法 .....話說律師好像真的都廢S那方的 幹== -- 小a九蛋人 曾說過要不是窩EASON拔拔很窮窩們大小加蛋人也不用出國打工 == 老爸為惹省錢在冷藏櫃前挑牛奶牌子,小加蛋居然在旁邊看牠拔這樣自覺很尷尬 真不知 懸壺濟世多年,救人無數,還努力把小加蛋養到出國的 老加蛋人 看到曾被小加蛋於網路如上描述的酸窮會做何感想.. 摘自《加蛋小王子奮鬥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9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9398440.A.1B4.html

10/02 17:49, 2月前 , 1F
撕票也就-1,再犯就是-2-3-5了
10/02 17:49, 1F

10/02 17:51, 2月前 , 2F
死刑的目的不是第一次,而是第n次
10/02 17:51, 2F

10/02 17:52, 2月前 , 3F
就跟代碼一樣沒有完美的ㄚ,法律也不是完美的,所以不能
10/02 17:52, 3F

10/02 17:52, 2月前 , 4F
有死刑,不然因為法律上的失誤而導致政府動用公權力殺S人
10/02 17:52, 4F

10/02 17:52, 2月前 , 5F
怎麼辦,人死不能復生ㄚ,我認為中華民國可以從死刑不必開
10/02 17:52, 5F

10/02 17:52, 2月前 , 6F
始,然後可以無期徒刑,至於假釋從嚴
10/02 17:5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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