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高虹安誣告判刑6月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ろあ)時間6月前 (2025/08/02 21:4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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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 之銘言: :   : 當初檢舉到美國大學那邊 : 召開倫理審查認定沒抄襲 :   :   : 資策會提告抄襲則是逾期不受理 :   :   : 現有官司沒有一起是抄襲提告成功 :   : 然後誣告開庭卻認為高有自我抄襲 : 所以高知道自己有抄襲還提告 : 認誣告成立 :   :   : 太抽象了吧= = : 不知道要從哪吐槽= = :   案件新聞稿: https://bit.ly/3yCkc5D 迪卡:民進黨迫害 Reddit:AB論文 安安本人: 感謝許多朋友的關心,對於日前的誣告案判決結果,當天我僅簡短回應前來詢問的媒體,然 而連日有不實訊息在網路上流傳,已造成社會誤解與個人困擾,特此鄭重澄清如下: 首先,本人從未在提告前修改博士論文本文內容及參考文獻,部分網路言論惡意曲解指我在 提告前修改論文「增列註明資料引用出處」,更有部分網路言論甚至惡意虛構我與他人對話 情節指控我為提告而修改論文增列參考文獻,這些都與事實嚴重不符。此些不實資訊已造成 誤導與侵害個人名譽,呼籲相關人士儘速修正及撤下不實內容,否則本人將保留依法追究法 律責任的權利。 其次,有人聲稱我「偷偷上網修改博士論文」,這完全不是事實。本人申請論文增補是正式 向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校方及指導教授提出,並獲同意。提告誹謗當時,本人所提交的論文, 正是當下自學校圖書館網站可正式下載之版本,絕無任何捏造或變造證據的行為。 最後,有關我於提告前申請增補的內容,僅涉及在「謝詞」中關於資策會計畫的致謝格式, 與後續誹謗案提告並無關聯。此部分從未被納入前案訴訟範圍,我在偵查中也未曾引用或提 及該段致謝詞,自無誤導偵查之可能。 以上說明,敬請社會各界明辨是非、勿信片面謠言。本人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於收到 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最終能還給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64.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4142551.A.924.html

08/02 21:53, 6月前 , 1F
高宏安 裝可愛 好噁 自稱安安
08/02 21:53, 1F

08/02 21:55, 6月前 , 2F
她只會自稱虹安==你眼瞎
08/02 21: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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