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做完筆錄了 ========@@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沐月5656)時間5月前 (2025/06/21 13:59), 5月前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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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moon5656 (沐月5656)》之銘言: : 問上述年籍貴料是否為你本人?有無刑案資料? : 答是我本人。沒有刑案紀錄。 問你目前精神狀況如何能否接受製作調查筆錄? : 答可以。 問你是否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原住民身分或其 他依法得請求法律扶助 : 身分? : 答没有。 問警方告知之罪名及三項權利是否清楚?是否要請辩護人或 家屬到場? : 答清楚。目前不用。 : 問警方接獲告發,稱在網站PTT論壇Marginalman看板中用户 Stillfar的貼文「我覺得 : 蟲跟濁水溪公社小柯很像」下方 回覆中,看到帳號「moumoon5656」於113年12月22日 : 文回 應【我要冒著風雨騎車砍人==騎車殺人ohya】,再於114年2 月9日21時08分在同 : 看板「moumoon56」的貼文,標題台幣 多少對幼稚園小女生算多中内容【我手上有刚刚 : 之前磨好 成粉的安眠藥 已經隨身攜帶了 接下來就該以最低的誘餌 來誘惑目標 對幼 : 園女童多少台幣算多丫】,上述言論涉 嫌妨害秩序案,從而警方請你到案配合釐清案 : ,是否清 楚? : 答清楚。 : 問警方提示PTT論壇Marginalman看板中帳號「moumoon56(沐月 56)」於113年5月15日標 : 「〔開聊]拿到個資有啥好怕」的 貼文內容【本名蔡雲成身分證上次發過了 住東港鎮 : 漁里 豐漁街 騎樓有停我檔車】及帳號「moumoon5656(沐月5656)」 於113年5月22日貼 : 【屏東縣東港鎮豐漁里豐漁街31號 0929190699 蔡雲成 T124503345 1996/04/07】,上 : 帳號 「moumoon5656」及「moumoon56」是否為你本人使用?贴文是否為你本人所發? : 答是我本人。上述文章及推文是我所發的。 : 問承上,該篇「我覺得雲蟲跟濁水溪公社小柯很像」貼文文章 中係在討論何事?又你 : 該貼文中回應【我要冒著風雨騎車 砍人==騎車殺人ohya】與貼文內容有何關聯?該回 : 的目的 為何? : 答該文章說的「雲蟲」指的是我,而該「我覺得雲蟲跟濁水溪 公社小柯很像」的貼文 : 再討論說我跟知名樂團濁水溪公社 主唱小柯的性格很像,我推文回覆【我要冒著風雨 : 車砍人 ==騎車殺人ohya】是因為我印象中濁水溪公社有一首歌(忘 記歌名)的歌詞內有 : 似我推文內容的詞,所以我推文單純 是學該樂围主唱小柯的口吻來唸歌詞而已。没有 : 他目的 指示應文章標題來念歌詞而已。 : 問警方提示你標題台幣多少對幼稚園小女生算多之貼文中全 文截圖【我手上有剛剛將 : 前磨好成粉的安眠藥 已經隨身 攜帶了 接下來就該以最低的誘餌來誘惑目標 對幼稚園 : 童多少台幣算多Y剛好我家幼稚園對面就是711該買養樂 多還是可樂 然後再請她玩寶 : 夢機台邊喝我買的飲料 這 様算來飲料約買三瓶 請他玩三局寶可夢90元 養樂多三瓶 3 0 : 可樂旅館裝三瓶大概70所以我要釣魚的魚餌價值大概 落再120~190之間 嗯嗯原來如此 : 來如此啊...】,文意是 否為欲將研磨成粉的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使不知情人喝下以 達 : 「誘惑」、「誘餌」之目的?若否,係為何意? : 答該Marginalman看板中文為「邊缘人版」,使用者的貼文比較 常討論動漫、手遊或政 : 經濟等抒發開聊版,我認為我貼這 篇文章為該版常見的複製文、幻想文,內容偏虛構, : 果是 該版的長期使用者都不會認為這篇貼文是有教唆犯罪的意 思,且此文章發文當下 : 被版主删文並將我的帳號禁言,以社會風俗來說,我認為這篇文章再該版已經透過版務 : 理解 決了。 : 問承上,該版版主係以何理由將你文章删除並禁言? : 答版主是以上位法的理由將我文章删除,而上位法意思為不是 版規規範内容,但是是小 : 組規的規範,主要意思為推文或 文章內容可能會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版主在經過主觀 : 定文 章內容後可删文或禁言。 : 問該PTT論壇Marginalman看板是否為公眾皆得閱覽之公開網 站? : 答是。 : 問上述該回應【我要冒著風雨騎車砍人==騎車殺人ohya】及標 题[台幣多少對幼稚園小 : 生算多中內容】之貼文內容是否 有針對特定人士? : 答【我要冒著風雨騎車砍人=騎車殺人ohya】這推文如上述只 是念歌詞內容,沒有任何 : 思;標題【台幣多少對幼稚園小 女生算多中內容】之貼文沒有針對特定人士或群體。 : 問你所貼文及回應內容中之文字「砍人」、「殺人」、「磨好成粉 的安眠藥已經隨身 : 帶了 接下來就該以最低的誘餌來誘 惑目標」,此類言論客觀上可能造成公眾之恐慌, : 是否有 考量到? : 答我可以了解及考量到,但該「邊缘人版」上文章如果没有特 别申請PTT帳號的話,一 : 人也難以看到版中的文章,且該 版使用者的凝聚性比較強,經常私下辦過版聚之類的活 : 也有其他聊天類軟體的群組,所以基本上大家都算互相認 識,所以我不認為如果有機 : 看到這版上文章的人客觀上會 產生恐慌。 : 問該PTT論壇Marginalman看板係何種類討論區? : 答比較偏向什麼都可以討論的抒發間聊版。 所以泥版法律人 可以幫我看看這樣會被起訴還是不起訴嗎? 筆錄如上 罪名是妨礙秩序 警察跟我說蘿莉那篇比較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0485591.A.B7A.html ※ 編輯: moumoon5656 (123.193.131.78 臺灣), 06/21/2025 14:01:00

06/21 14:01, 5月前 , 1F
酪梨那篇大概率那個吧 你上次加這次跟某人的beef的根
06/21 14:01, 1F

06/21 14:01, 5月前 , 2F
本不構成問題
06/21 14:01, 2F

06/21 14:02, 5月前 , 3F
警察直覺其實都滿準的
06/21 14:02, 3F

06/21 14:03, 5月前 , 4F
我哭了我要被關了
06/21 14:03, 4F

06/21 14:05, 5月前 , 5F
你有吃藥 證明拿一拿說不定就沒事了
06/21 14:05, 5F
文章代碼(AID): #1eLafNjw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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