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租客的傳票一直寄過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狐)時間8月前 (2025/04/10 19:30),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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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保全公司是那種超爛一群老人的那種 後來換我來這個社區當秘書最近才注意到 有一戶是房東租屋 陸續租過蠻多戶的 其中一個好像是一個搞詐騙詐欺還是幹嘛的 應該是個慣犯 後來不續租以後聯絡住址還是留在這裡 然後那個慣犯自己也知道這件事 所以他跟之前的管理員說 有法院的公文或是地檢署的船票 就打電話給他媽來拿 後來我覺得這件事不對啊 最近一直寄傳票 雖然他媽都有來拿 但是要是哪天檢察官突然要拘提還是破門查扣東西 那現在的租客不就雖小 而且我這樣管理收發的 明知道這個公文書的送達地址錯誤 還一直持續幫他們收信 那到時候是不是算我的 但是我聯絡房東他沒回 我覺得我應該跟郵差說清楚順便打給法院書記官說明白這件事 但我怕他媽拿刀來砍我 -- https://i.imgur.com/mK6aeGx.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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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2, 8月前 , 1F
對 你應該查無此人退回去 不然到時候現住戶被搞就找你求償
04/10 19:32, 1F

04/10 19:33, 8月前 , 2F
有必要嗎 我是覺得等警察來再說就好
04/10 19:33, 2F

04/10 19:33, 8月前 , 3F
我怕我被告業務過失
04/10 19:33, 3F

04/10 19:34, 8月前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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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4, 8月前 , 5F
這種真麻煩 只能房東隨時都能在
04/10 19:34, 5F

04/10 19:35, 8月前 , 6F
跟房東也沒關係吧 反正這就是明知道自己沒住在這邊卻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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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5, 8月前 , 7F
司法機關知道 我感覺一定有違反什麼訴訟法 但是我一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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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47, 8月前 , 8F
直接寫查無此人投遞回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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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49, 8月前 , 9F
普通文件就算了,有法律效力的一定會追究責任
04/10 19:49, 9F
文章代碼(AID): #1dzwlSPN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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