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勒殺馬國女大生更審減輕!曾兩度判無期
記得以前鄭捷判死的時候
一堆廢死法律恐龍說了一堆幹話
當然包含人命不可以衡量巴拉巴拉
但有上過大學法律基礎課程,老師多少會提
怎麼可能沒有公定價
殺一個除非手段誇張到舉國譁然
不然判死大概就是鄭捷那個數量和殺法
但也有樓地板,不好判死,殺兩個以上高機率是無期徒刑而很難判死
現在實質廢死
天花板是無期徒刑
別說殺一個不會死刑
殺到三個以上要無期徒刑都難
這種就是法律人的腦子
習慣就好
跟廢除通姦罪
說靠民事庭處理即可
結果幾乎高機率公定價20萬到30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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