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兒福太噁心了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電機轉資工)時間1年前 (2024/03/13 10:23),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推 oz5566: 挖操 這好扯 難怪這摸賺錢 03/13 10:17 我以前研究過台灣收養制度 不是政府統籌的 而是像兒福這種民間機構各自為政 而且媒合機構可以自己訂立潛規則 權力很大 領養人還要打聽潛規則 才知道要去哪間媒合機構 "收出養媒合機構評估標準不一 單身、非典型工作者、年紀太大、結婚時間長短、有無小孩等,雖然未明列在現行出收養辦法中,但媒合機構卻各自有的潛規則,收養者常必須私下打探、尋找最友善或有利的媒合機構。 以年紀限制來說,台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王惠宜指出,依照《民法》1073條,收養人的年齡,必須比被收養人大20歲以上,也就是說,收養人至少須滿20歲,但並沒有規定年齡上限。 不過,依《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辦理收出養服務的機構在不違反《民法》的前提下,可自行訂定收養人與孩子間的年齡差距。 一名收養人便向《報導者》透露,有的媒合機構希望收養人的年齡差距不超過45歲、有的是50歲,有的則完全不限制;甚至有些機構會希望夫婦結婚超過5年,或者沒有自己的孩子,有些機構則沒有這些條件。收養人須多方詢問,才能找到符合條件的媒合機構。" 簡直像是販賣人口的機構 台灣真的蠻奇怪的 這種事情居然民間機構可以權力這麼大 ※ 引述《NekomataOkay (u)》之銘言: : #1bxykEL6 (Gossiping) : 你不讓前保母收養就算了 : 還把寶寶推入火坑 : 重點是收那麼多錢 --

10/11 07:37,
那是假ee真cs刷題仔
10/11 07:37

10/11 07:37,
真ee很慘 不過沒人管
10/11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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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24, 1年前 , 1F
水好深喔
03/13 10:24, 1F

03/13 10:25, 1年前 , 2F
這叫還權於民,懂嗎
03/13 10:25, 2F

03/13 10:27, 1年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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