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靜香 iwin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千早愛音的專屬刻印蟲)時間1年前 (2024/02/03 18: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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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A00610lol (A霖霖)》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靜香 iwin : 時間: Sat Feb 3 16:13:29 2024 :   : : 這展覽會不會有人要去檢舉這張圖 : 靜香未成年 對ㄚ 其實我能理解台灣土人立法者、土人公務員的想像 過去靜香沒事是因為過去卡通的技術沒現在那麼強 大家的共同想法是 「幹 怎麼可能有人看卡通的幼女有反應 神經病 」 導致失去了問題意識 然而 隨著藝術型態的進步 日本acg愈畫愈色 愈畫愈幼 台灣土人立法者、土人公務員突然覺得 「幹 好像有點反應了 怎麼會這樣 我難道是神經病嗎」 但是土人不會承認自己是神經病 「不 我沒病 這是邪惡的作品 讓小孩看到怎麼辦 他們的身心會受到影響的 我要保護兒少 」 「禁止禁止禁止」 接下來問題就會回到當初的靜香洗澡的問題了 為什麼當年不禁 為什麼當年可以是普遍級節目 為什麼靜香不比照兒少裸露處理 我相信下個階段就會變成 「要跟上新觀念啦 靜香不准洗澡」 不過吵這些根本就毫無意義 最根本的定義方向就是 兒少部份 只要針對散布裸露三點+性交行為處罰就夠了 遵守大法官解釋中的猥褻定義 只會迷失在猥褻的森林裡 人民對於猥褻的觀念 是非常浮動的 不同的時代、文化一定會有不同的理解 限縮在三點+性交畫面 至少不會違反憲法上的明確性要求 操作上也能節省大量的行政上成本及行政資源 甚至也能擋下ddos濫用檢舉 還能兼顧兒少性剝削的立法目的 根本沒必要搞什麼猥褻定義來砸自己的腳 大法官又不是不會犯錯 大法官一堆幹解釋 我覺得行政機關還是要突破大法官當初設定的過時觀念 走出猥褻的森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50.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06954827.A.429.html

02/03 18:19, 1年前 , 1F
現在就在砸自己腳了
02/03 18:19, 1F

02/03 18:44, 1年前 , 2F
我哭了 什麼時候能讓你當法務部長
02/03 18:44, 2F
文章代碼(AID): #1blX1BGf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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