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泥板藥丸 cover找海外合作了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千早愛音的專屬刻印蟲)時間1年前 (2024/01/11 19:26),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6/17 (看更多)
在台灣就別考慮用什麼誹謗跟侮辱了 沒有被害人 構成要件根本不該當 被害人是誰 那張皮?還是說中之人? 就算真的承認中之人名譽被侵害 把中之人姓名當作訴訟資料 寫在不起訴書或判決然後公開在司法院外網 cover能接受? 我猜台灣模式應該會這樣運作 就是用著作權方式 反正你要開黑 一定會拿vt的圖開黑 他就用著作權告 反正告訴人就cover 不需要面對中之人是否要公開姓名的爭議 然後我之前有看到日本有一篇裁判是 有人亂黑兔子 我印象中他們就用著作權侵害 請求開示被告個資 也就是透過法院請求網路業者開示被告姓名、住所等個人資料 這個開示就是法院會把你個資拿給cover cover拿你的個資 就能請求民事賠償或是提刑事告訴 但我從來沒看過任何實體上的有罪判決或民事求償判決就是了 很有可能他們在進入訴訟前 就跟cover和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51.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04972384.A.764.html

01/11 19:27, 1年前 , 1F
用著作權法也OK阿 著作權法越來越可怕ㄌ
01/11 19:27, 1F

01/11 19:27, 1年前 , 2F
所以不要貼圖就沒事嗎
01/11 19:27, 2F

01/11 19:27, 1年前 , 3F
還是講到名字就算
01/11 19:27, 3F

01/11 19:28, 1年前 , 4F
通常和解吧
01/11 19:28, 4F

01/11 19:32, 1年前 , 5F
沒收鍵盤
01/11 19:32, 5F

01/11 19:35, 1年前 , 6F
我看憲法法庭最近在審公然侮辱
01/11 19:35, 6F

01/11 19:35, 1年前 , 7F
如果違憲 邊板精障就幾乎無敵了
01/11 19:3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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