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感謝球球讓我知道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西西)時間2年前 (2023/10/24 15:5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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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之銘言: :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 話說這個我剛上任的時候有跟另外兩位板主提過 : : 板規寫法檢舉失敗不能申訴,但有人申訴問為什麼判無違規板主還是會回 : : 後來想想算了PTT本來就是人治 : : 與其浪費時間鑽研板規不如把時間拿去交友、旅遊、閱讀、廚邦邦 : 球球在工三小 : 站規就保障每位使用者至少有一次向上申訴的機會 : 也就是說至少可以上到小組那邊申訴 : 哪有檢舉人不能申訴這種事 : 球球帶其他板主一起違反站規? 我覺得你講得很好 那為何 你會認為4-11加鹽條款等於4-11-5? 你加鹽公告自己寫了加鹽條款是依據 4-11-5產生欸 那就明確表示這兩條是不一樣的版規了 那你為何要混為一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53.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98133874.A.157.html

10/24 15:52, 2年前 , 1F
趕快去提罷免啊 哈欠
10/24 15:52, 1F

10/24 15:52, 2年前 , 2F
等結案阿 小組長在拖我有啥辦法
10/24 15:52, 2F

10/24 15:54, 2年前 , 3F
噗哧
10/24 15:5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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