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瓦特] 咪醬要開告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2/10/22 23:20),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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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Megumin (天音彼方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 引述 《medama》 之銘言: : : 標題: Re: [瓦特] 咪醬要開告了 : : 時間: Sat Oct 22 22:46:47 2022 : :   : : ※ 引述《YoruHentai (*゜ー゜)b )》之銘言: : : : https://twitter.com/95rn16/status/1583814915449835520 : : : https://i.imgur.com/dsCy3c1.jpg
: : : 直接在推特上跟5ch宣戰 : : : 不過我從裁狗那邊得到一個秘密消息 : : : 咪醬還要告另外一個網站 : : : https://imgur.com/a/cuZdEnO : : : 嗚嗚哇哇哇哇哇哇哇哇 : : : 求求咪醬放過邊版 : 我無法想像邊緣板掃地的畫面 : 重寫一篇=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76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邊版露黑 選任辯護人 小旋風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15294號),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邊版露黑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邊版露黑為「台大PTT實業坊」邊緣人板之成員。知悉該群組內有數百名成員, 倘在該群組中發送訊息,所有成員均可觀覽,猶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之犯意, 於民國110年9月8日13時49分在該群組內發送「潤羽露西亞人渣賤狗」之文字訊息, 指摘足以毀損潤羽露西亞名譽之事。 二、證據名稱 (一)被告邊版露黑之供述。 (二)證人即告訴人潤羽露西亞於警詢、偵訊時之證述。 (三)證人即「PTT邊緣人板」群組成員漬鯊哥於偵訊時之證述。 (四)訊息截圖照片。 三、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 (二)本院審酌被告率爾為本件散布文字誹謗之犯行,損及告訴人之名譽,固有不該;惟 念及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認不諱,已有悔意,且被告係因告訴人退出HOLO, 始為本件非理性反應之犯罪動機,兼衡酌被告之犯罪情節、所生危害、前無其他犯罪紀錄 ,自陳小學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無業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天音彼方的專屬刻印蟲提起公訴,檢察官博衣こより的狗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小埋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66452014.A.3CD.html

10/22 23:20, 3年前 , 1F
這篇合格嗎
10/22 23:20, 1F

10/22 23:20, 3年前 , 2F
我直接抄來改的 應該合格吧
10/22 23:20, 2F

10/22 23:21, 3年前 , 3F
你版很多法律人可以幫忙檢查
10/22 23:21, 3F

10/22 23:21, 3年前 , 4F
10/22 23:21, 4F

10/22 23:24, 3年前 , 5F
錯了,要直接槍斃
10/22 23:24, 5F

10/22 23:25, 3年前 , 6F
漏掉最下面做正本的書記官了 還有所犯法條
10/22 23:25, 6F

10/22 23:25, 3年前 , 7F
嗚哇啊啊啊啊啊啊 抄也能抄錯 我漬鯊
10/22 23:25, 7F

10/22 23:26, 3年前 , 8F
還有不服判決的救濟方式
10/22 23:26, 8F
文章代碼(AID): #1ZL0ekFD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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