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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arginalman作者saturday5566 (羊老師生命專線會員-001)時間3年前 (2022/09/23 20:12)推噓0(0推 0噓 15→)留言15則, 5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所以這兩張圖不是你喔==
那你後來有找出來這個用你的ID的人是誰嗎?
順帶一提你要用甚麼法條告溫莎
有沒有法律系的人可以教一下球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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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6.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63935159.A.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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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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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誰:0
如果這個ID這麼多人用的話,這個要怎麼告?
119法律大神求詳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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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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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3, 2F
我就好奇問一下
說不定他有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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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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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確定不是他:0
他私下有跟你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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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5,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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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溫莎說的開車也可能是YT上的這個人啊,如果an94mod0 沒有辦法證明這個人不是自
己的話他要怎麼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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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8,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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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概念連結:0
an94mod0 如果有辦法證明這個人不是自己的話,那溫莎可以主張他說的人不是他
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個人不是自己的話,溫莎說的也沒錯
球球到底怎麼告才會勝訴?
我很好奇:0
※ 編輯: saturday5566 (49.216.176.112 臺灣), 09/23/2022 2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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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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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被告在法庭上一口咬死說這個人就是他,因為是相同ID,這樣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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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2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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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2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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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被告主張an94mod0 在許多社群網站上都使用這個ID,而且也只有他使用這個ID,所以
推測這個人是他,這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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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32,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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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又回到球球要證明這個不是他的帳號了吧:0
※ 編輯: saturday5566 (49.216.176.112 臺灣), 09/23/2022 2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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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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