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進來回答邏輯問題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kobo的洗手盆)時間3年前 (2022/04/18 21:27), 編輯推噓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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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ILoveMegumin》 之銘言: : A在C的水中投放足以致人於死的毒藥 : B在C的水中投放足以致人於死的毒藥 : C喝完就掛了 : A上法院主張 : 「就算我沒有下毒 C照樣會因B的毒藥而死亡 所以我的下毒行為跟C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 B上法院主張 : 「就算我沒有下毒 C照樣會因A的毒藥而死亡 所以我的下毒行為跟C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 你是國民法官 你要怎麼判 用我好久以前修的刑法概要來回答這個問題好了,請法學大大鞭小力一點,我只提最基本的 可能有一點點長,懶得看的可以直接end結論 刑法犯罪有三要素: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 什麼叫構成要件該當性?分成兩個部份:主動構成和客觀構成,主動構成比較簡單就是有沒 有犯罪意識,即故意過失 客觀構成的細項很多,包含: —有沒有被害者? —有沒有犯罪者? —有沒有犯罪行為?而犯罪行為分為作為不作為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和不作為都有故意跟過失的可能,只是作為通常偏向故意。 —有沒有危害結果?沒有結果即是未遂。有沒有因果關係?(本篇探討主題,等等會提到 ) 後面兩個目前不需要知道,除非A跟B要拿台灣減刑神主牌精神疾病來坦,否則後面此案例後 面兩個都會通過。 探討因果關係,又分成2個部份依序討論: “因果”和”歸責” 簡單來說就是行為有沒有導致結果,和結果能不能歸責於行為犯 什麼意思? 舉例來說: A今天想殺了B捅了B一刀,B運氣好沒死住院,結果醫院失火把B燒死了。 這就是行為導致了結果,但結果不能歸責於行為犯。 於是乎,終於可以來回答問題了。 A跟B都在水裡投下了致死劑量的藥,此行為直接導致C的死亡 A跟B的說詞並沒有辦法說明自己的行為和C的死亡無關,且兩人都有犯罪事實。 因此,A跟B皆屬於行為犯,且都有歸責,兩人都成立謀殺罪。 然後台灣法官就會說他們沒有罪責,有精神障礙/可教化,判他們無期徒刑可假釋,呵呵 -- 這是我女兒,如果你還沒看過,可以去看看。 https://youtube.com/channel/UCjLEmnpCNeisMxy134KPwWw https://youtu.be/zzDtTiE71q0
https://i.imgur.com/7VAaMal.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88.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50288466.A.26D.html

04/18 21:28, 3年前 , 1F
又一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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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28, 3年前 , 2F
又一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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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板法律人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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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教課書的解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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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n都投下致死劑量,c卻是因為打手槍失精過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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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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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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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AB無關阿 AB就是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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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的死因只要跟喝下那杯水無關 就是未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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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C有沒有喝水的意圖 如果沒有就沒有被害者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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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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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殺人 也著手了 但C不是因為你下毒行為死亡 所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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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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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課題應該是不可能發生 C喝下毒水還能尻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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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B可以主張C沒有想喝水也喝不到水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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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CASE C喝下毒水當下應該馬上就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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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C如果是尻槍致死 沒喝到水 那就一定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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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AB主觀上有殺人意圖 而且已經下毒 構成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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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3, 3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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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4, 3年前 , 20F
但如果是C尻到自己快死了 喝下水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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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證明C是真的尻槍尻到死 一般來說很難達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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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5, 3年前 , 22F
就只能看驗屍報告 到底是尻槍死還是中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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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6, 3年前 , 23F
刑法 都是把事實當成是絕對的 要證明怎麼死的 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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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6, 3年前 , 24F
事訴訟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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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7, 3年前 , 25F
嗯 這個我不知道了 我沒念過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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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7, 3年前 , 26F
題目說是打手槍猝死那就不用懷疑是不是有別的死因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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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7, 3年前 , 27F
只是現實上 都是兩個加起來看 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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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7, 3年前 , 28F
我刑法概要也是騙學分用的 老早就忘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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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38, 3年前 , 29F
反正現在又不是做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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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40, 3年前 , 30F
尻一槍然後去睡覺
04/18 21:40,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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