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人身攻擊可以爆文已回收
※ 引述《timsun105 (天冷反而不想睡)》之銘言
: 記得叫人去死一死曾經被拿來討論過
: 之前新聞也常報
: 恐嚇、公然侮辱、誹謗都沒辦法告成的樣子
: 這句有點像是詛咒
: 但科學還沒證明出詛咒真的有用
: 對被罵的人來說 沒有實際上的影響
: 而造成他精神上的不安 抑或是影響他的社會評價
: 所以 刑法應該是動不了這種
: 還是有法律巨巨願意出來解釋一下
: 我怕我講錯就是了
其實刑法我也是略懂
實務上法院的玩法是
教唆犯要成立 主觀上要有雙重故意
像是皇城那篇叫人去死一死的
應該就缺乏教唆故意了
之前有個最高法院判決
就有寫到
玩笑 辱罵 出言激怒 如果被害人去自殺
罵人的對被害人的自殺行為應屬意料之外而無遇見
欠缺教唆故意
對ㄚ 沒有教唆故意
那就沒有加工自殺的問題了
而且教唆是共犯 在那個yeeman真的去自殺之前
都不算犯法捏
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跟法官怎麼想
對ㄚ 他們才是老大
如果有哪邊寫錯 可以罵我==
我會去跟王皇玉道歉 謝謝喔
--
https://i.imgur.com/lBF5Yza.gi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29.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41294499.A.CED.html
→
01/04 19:09,
4年前
, 1F
01/04 19:09, 1F
→
01/04 19:10,
4年前
, 2F
01/04 19:10, 2F
→
01/04 19:10,
4年前
, 3F
01/04 19:10, 3F
→
01/04 19:10,
4年前
, 4F
01/04 19:10, 4F
推
01/04 19:11,
4年前
, 5F
01/04 19:11, 5F
→
01/04 19:11,
4年前
, 6F
01/04 19:11, 6F
→
01/04 19:12,
4年前
, 7F
01/04 19:12, 7F
→
01/04 19:16,
4年前
, 8F
01/04 19:16, 8F
→
01/04 19:16,
4年前
, 9F
01/04 19:16,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