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人身攻擊可以爆文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時間4年前 (2022/01/04 19:08),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 引述《timsun105 (天冷反而不想睡)》之銘言 : 記得叫人去死一死曾經被拿來討論過 : 之前新聞也常報 : 恐嚇、公然侮辱、誹謗都沒辦法告成的樣子 : 這句有點像是詛咒 : 但科學還沒證明出詛咒真的有用 : 對被罵的人來說 沒有實際上的影響 : 而造成他精神上的不安 抑或是影響他的社會評價 : 所以 刑法應該是動不了這種 : 還是有法律巨巨願意出來解釋一下 : 我怕我講錯就是了 其實刑法我也是略懂 實務上法院的玩法是 教唆犯要成立 主觀上要有雙重故意 像是皇城那篇叫人去死一死的 應該就缺乏教唆故意了 之前有個最高法院判決 就有寫到 玩笑 辱罵 出言激怒 如果被害人去自殺 罵人的對被害人的自殺行為應屬意料之外而無遇見 欠缺教唆故意 對ㄚ 沒有教唆故意 那就沒有加工自殺的問題了 而且教唆是共犯 在那個yeeman真的去自殺之前 都不算犯法捏 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跟法官怎麼想 對ㄚ 他們才是老大 如果有哪邊寫錯 可以罵我== 我會去跟王皇玉道歉 謝謝喔 -- https://i.imgur.com/lBF5Yza.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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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9, 4年前 , 1F
雙重故意 你只講一個 另外一個咧
01/04 19:09, 1F

01/04 19:10, 4年前 , 2F
刑訴不是洗澡熊嗎
01/04 19:10, 2F

01/04 19:10, 4年前 , 3F
另外一個就是使被教唆人實現既遂罪構成要件之故意
01/04 19:10, 3F

01/04 19:10, 4年前 , 4F
01/04 19:10, 4F

01/04 19:11, 4年前 , 5F
縱火燒全家不判死也是因為「意料之外而無遇見」嗎?
01/04 19:11, 5F

01/04 19:11, 4年前 , 6F
這個是刑總不是刑訴 對ㄚ==
01/04 19:11, 6F

01/04 19:12, 4年前 , 7F
那個我不太清楚捏 我記得之前你板有吵過間接故意
01/04 19:12, 7F

01/04 19:16, 4年前 , 8F
縱火燒全家不判死是因為「不是直接故意」
01/04 19:16, 8F

01/04 19:16, 4年前 , 9F
而且也不是意料之外 是有預見的殺人行為
01/04 19:1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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