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棒球板前版主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莉愛菈)時間4年前 (2021/08/05 12: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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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saturday5566 (夸粉ー桃鉄ねね)》之銘言: : : 笑死 : : 會這麼怕應該是因為 : : 他不管玩什麼遊戲都用那個名字 : : 告了一定找的到人 : 這是被政治搞砸的概念嗎…… : 不過是說,如果看 #1X2S-IMT (Baseball)#1X2ZpNYO (Baseball) 等公告的話 : 難道跟其他板主的執法標準差異過大? : 只是,演化到要告板主之地步的部分 : 根據使用者條款,有明文闡明,相關禁言「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 : 假如要脫險,應該也是很容易的吧? : (或換句話來說,受法院或檢警認證沒事的機率很高) 馬來人 我跟你說 你不用怕被告 就算你傳你的雞雞照 給我們看 我們也拿你沒皮條 因為我們 愛 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3.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28139185.A.9D7.html
文章代碼(AID): #1X2swndN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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