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惡墮★水瀨祈士)時間5年前 (2020/02/18 17:48),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看八卦推文說的 大概是這個吧 自殺防治法 108.06.19 第16 條 (不得散布有礙自殺防治之報導或訊息) I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下列事項: 一、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誘使、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 二、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 三、誘導自殺之文字、聲音、圖片或影像資料。 四、毒性物質或其他致命性自殺工具之銷售情報。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 第17 條 (散布有礙自殺防治報導或訊息之處罰) I 廣播、電視事業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 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II 前項以外之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處負責人及相關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前條規定 之物品、令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最後我只想說 自殺的背後一定也承受了很多壓力/不可理喻的事 R.I.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0.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82019298.A.732.html

02/18 17:48, 5年前 , 1F
!
02/18 17:48, 1F

02/18 17:54, 5年前 , 2F
啥鬼 描述過程原因不行 這樣新聞也不能報啊
02/18 17:54, 2F

02/18 17:55, 5年前 , 3F
問你們法律系學長姐R
02/18 17:55, 3F

02/18 17:55, 5年前 , 4F
才想到台灣立法委員應該沒幾個法律系出身的
02/18 17:55, 4F
文章代碼(AID): #1UIxBYSo (Marginalm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
0
4
文章代碼(AID): #1UIxBYSo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