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pp人真好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惡墮★水瀨祈士)時間6年前 (2020/01/07 12:09),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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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 引述《qxxrbull (qxxrbull)》之銘言: : : :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 : 是我就上訴了 : : : : 還等他勒 : : : : 那種態度跟我說月入八萬? : : : : 不知道請他的公司人資在想啥? : : : 那你之前怎麼對待筍姬的 : : : 要說了話他本來只應該被處以九個月的水桶 : : : 然後還不是被你永久水桶 : : : zz : : 笑死 : : bm還有當初的存檔 : : 你要不要先看完再來酸啊????? : : 我完全照板規走欸 : : 那時房子人還幫我背書Zzz : 我開始好奇了 : 孟子在《水信無分於東西》中所曰之人性本善論,在這邊成立嗎? : 而且,論回原案情 : 在刑期上,既然是第三次 4-7、4-11 違規 : 照理來講,禁言天數應該是 [(7+30)*2]*2=148 吧? 一篇文章下面的推文只能判一次4-7、4-11喔 我覺得如果分開判合起來一定不止吧 : 而板規是要「因單篇違規,導致最終刑期超過 180 天(半年)」 : 才可以判處永久禁言 : 且該項議定之結論,須經板主多數決同意才可以執行 : 不過現在聽說之情況是 : 目前該使用者已被解除禁言處分,但公告咧? -- 文不對題 OK 發情求偶 OK 當你個板 OK 整篇黑字 NG --民明書房《我所知道的邊板》 匪黨理 論批判 <杜撰> 新民主主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5.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78370178.A.2A7.html

01/07 12:10, 6年前 , 1F
簽名檔多久以前了還不換
01/07 12:10, 1F

01/07 12:10, 6年前 , 2F
對不起
01/07 12:10, 2F

01/07 12:11, 6年前 , 3F
整篇黑字是私法迫害啦幹 我還是覺得黑字沒什麼問題
01/07 12:11, 3F

01/07 12:13, 6年前 , 4F
誰叫人家前板主女友只會自刪不用黑字,不然怎麼可能違規
01/07 12:13, 4F

01/07 12:16, 6年前 , 5F
黑字又不是不用花時間打 上色碼還比一行15字麻煩
01/07 12:16, 5F
文章代碼(AID): #1U50I2Ad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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