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申訴案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4年前 (2019/12/31 11:43),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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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oseFeather (對你的心天誅天誅)》之銘言: :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 啥時又開放私信申訴? : : 而且板主還給維持原判 : : 是在哈囉? : : J阿北該上去檢舉一波了吧= = 說起來有點奇怪…… 除了「檢舉或答辯」「申訴」這兩組詞的分別以外,其他有差嗎…… (這算不算是 Bug,需要請板主群解釋,尤其是 A-2-5,禁言、退文判決都已經下來了,  不是「溝通證據」咩?) 文章代碼(AID): #1Rd93qvD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36987380.A.E4D.html A-1-6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檢舉或答辯,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A-2-5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申訴,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而且根據小組規定 文章代碼(AID): #1U0wGPJv (C_GenreBoard)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77296921.A.4F9.html 3.待板主答覆後或是三日內板主無回應,方可到本板[申訴]/[檢舉]。 申訴或檢舉時請附上與板主之溝通事證,溝通管道為: a.該看板 b.該看板之板務板 c.PTT站內信件 附註1.若非以上溝通管道則不受理。 附註2.若該看板有板務處理板,則板主可限定溝通管道於板務處理板。 附註3.承附註2.無法在板務處理板發言者,板主須保障其至少一個溝通管道。 以附註二的情況來看,似乎也沒有特殊的排除事由…… : 說到這個 : 上次這邊有人私信檢舉 : 記得這邊以前不准私信檢舉 不然桶一個月 : 這好像是老闆留下來的祖宗家法 : 結果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改掉了 : 一查板規 沒有 沒有 沒有 : 本姆咪呼籲恢復舊制 : 不然檢舉狂一人一信本姆咪不就煩死了 似乎又要說到板務站長的判決吧? 文章代碼(AID): #1ReeLWvv (BoardCour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7377632.A.E79.html 文章代碼(AID): #1Reuy2qr (BoardCour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7445634.A.D35.html 除非要請站長撤回原判(可能性微乎其微),不然只能繼續被該類信件干擾了…… 但說起來,真的不從板務的手段處置的話 不能設定拒絕收信或直接回信警告「再來信即到法務部檢舉信件騷擾」嗎? (或其同義詞也可以) 以上。 -- 沮喪時總會明顯感到孤獨的重量,多渴望懂得的人給些溫暖借個肩膀 很高興一路上我們的默契那麼長,穿過風、又繞了彎,心還連著像往常一樣 最初的夢想緊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麼能在半路就返航? 最初的夢想絕對會到達,實現了真的渴望,才能夠算到過了天堂……                            ——范瑋琪《最初的夢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2.68.7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77763830.A.CAC.html ※ 編輯: laptic (124.82.68.76 馬來西亞), 12/31/2019 1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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