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聽說台灣又要獻祭死刑犯了
: 推 FrogStar: 他最後有賠多少ㄇ 10/27 19:51
: → FrogStar: 肇事者 10/27 19:51
: 推 hollande: 他沒什麼財產 10/2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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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38,
10/27 20:38
喔
肇事者啊
第一個肇事者是一個大概20幾歲 相貌普普的女上班族
當時他是違規從有分隔島的快車道直接切慢車道要十字路口右轉
而且是轉的同時才打方向燈
我為了閃避就摔車了 後來來作筆錄的員警跟我們家的人說
因為我們沒有發生碰撞 所以我們提告大概也不會勝訴 建議我們不用白費功夫
所以我們也很傻的沒有追究 後來才知道這個叫吃案
中間還有一件很可惡的事情 就是這個女的不敢直接到我家探視我也沒親自來道歉
都把事情交給她男友來處理 可是她男友也沒來道歉跟探視
只有電話聯絡協調時 說我們沒有碰撞 所以他們不需要負責
因為跟警方的說法一致 最後我們也沒有追究
家人說人還平安就好 不用為了幾個錢去跟人糾纏
可是現在想想 在那通電話後 應該要把那個死三寶告死的才對
這肇事態度根本他媽垃圾
第二個肇事者是一個大概4.50歲的中年男子
一樣是十字路口違規右轉 這次是直接把我撞飛所以責任逃不掉
當時我預計我大概至少要向他請個2.30萬的賠償
但是我爸看了一下狀況後說
對方家境不好 硬要人家賠超出對方能力範圍的賠償也沒有用
最後只拿了對方保險可以賠的10幾萬給我了事
當時我本來是很堅持說除了對方保險可以支付的範圍外
應該要另外讓他自己負擔一部分賠償 不然讓他過太爽
但我爸很堅持他的意見 吵過後沒有用
所以還是只拿了保險的部分 我們家的人真的人太好
另外還有一件很扯的事情是 撞我的人是20幾年前賣車給我們家過的業務
我媽一看就認出對方來 但對方當然不認得他們了
他說他現在因為生病 沒工作也沒積蓄 當天會撞到我也是在要去看醫生的路上
他好像因為治療的關係所以神智不是很清楚 所以沒注意才撞到我的
我家人似乎認為他得的可能是癌症 是要去作化療 所以最後才決定沒有太深究
我第一次受傷時 外傷比較嚴重
膝蓋甚至開了一條口可以看得到內部的肌肉 我看到是白色的 不曉得是啥東西
那次躺了兩個月
第二次受傷時 我外傷沒那麼嚴重 但挫傷得很慘 用了三個月才恢復行走能力
右手跟右腳用了更久的時間才完全恢復正常 當時我還認為我一定會留下後遺症
我個人其實有車的 只是我去上班不喜歡塞車所以騎摩托車
這兩次後我後來也就變得比較少騎摩托車了 因為真的他媽遇到死三寶根本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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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有連氏 號自耕農 然權傾朝野 善歛民財 民甚惡之
膺久三年末 時五都亂也 群雄並起 直指朝廷 騜甚憂矣
乃令連氏公子領王師 聚永和城下 欲伐其亂 面見勢有可為 乃披敵袍 懷洋銃 往刺之
至城下 面見公子 呼其名而辱其母 挾其身而環其項
公子不能拒 為面洋銃所擊 然未斃也 面欲復擊之 為公子身側俠客所阻 事遂不成
面見不成 乃呼 :「公子歛我錢財 當誅也」 當世稱其為「誅公子」 作詩詞戲曲 傳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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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d725 (112.104.155.27 臺灣), 10/27/2019 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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