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邊緣] 那個說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イキスギィ!)時間6年前 (2019/05/25 18:00), 編輯推噓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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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nson0502 (dd)》之銘言: : ※ 引述《venson0502 (dd)》之銘言: : : 如果我在這邊散落了一地住址, : : 裡面有很多需要關懷的邊緣人, : : 有一位特別嚴重, : : 嚴重到會在網路上幻想用不同身分來取暖, : : 結果卻貼無辜者照片啊,到處謾罵,到處檢舉, : : 現實中又靠性愛來解除自己的焦慮,不惜劈腿又ㄩㄆ, : : 這樣有犯板規嗎? : : 不是住家地址喔,是工作地點,我想大家可以用愛, : : 輪流去探班,關信一下這樣社會的弱勢,說不定可以勸他向善, : : 不要再用仇恨性的言論到處攻訐,性愛成癮, : : 這不是不失為一件好事的美德嗎? : : 大家建議我這樣做嗎? : : 說不定就在你家附近喔,可以做一點功德。 : 那個推文有人提到說散播個資不管在哪裡都很危險, : 那如果有人把全臉照片連同Line ID一起放在版上, : 版主沒有管理的話我記得是有連帶責任的, : 希望苦主趕快過來跟我領地址,我才能把備份文章幫你刪掉, : 不過我有個疑問, : 違反個資法的罰則: : 在刑事責任方面,違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 : 金,對於意圖營利而犯罪者,特別加重罰責,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 10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處罰亦加重罰則,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並可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繼續處罰。 此外,個資法對公務機關加重責任。 : 那個民事是贏定了,不過刑事責任對於有精神疾患或是有身心殘障手冊的人, : 可以免責幾個月呢?這裡有專家嗎? 你夠了沒啊啊,第幾篇了,有完沒完啊,我看了都煩了 要吵去法院吵好嗎 年薪那麼高, 何必對網路上一些雞毛蒜皮的事那麼執著, 好好享受你的現實人生不好嗎, 這裡不適合你,趕快去別的地方吧 慢走不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58778441.A.0DF.html

05/25 18:01, 6年前 , 1F
他只是傲嬌啦 想靠近ono不知道怎麼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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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刻意製造一場衝突來跟她認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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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肥宅而已 有種貼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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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真是沒見過世面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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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市面喔你哪根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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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追殺人追殺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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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裡拉屎還不付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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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04, 6年前 , 8F
還是滾吧 這裡小圈圈板 你看起來很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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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哥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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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啦 你洗一洗 送你永桶退文退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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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有病要看醫生啦 我同學榮總精神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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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說嚕嚕嗎,他有去三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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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吃雞雞介紹的有打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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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08, 6年前 , 14F
對,他的隔壁床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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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08, 6年前 , 15F
我也有認識現在在榮總精神科當主治醫師的,姓林,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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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08, 6年前 , 16F
跟你同學熟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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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10, 6年前 , 17F
你的主治醫生喔 誰會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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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11, 6年前 , 18F
你一定常常去找你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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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8:12, 6年前 , 19F
偶爾啦,會去喝個酒。
05/25 18:12, 19F

05/25 18:13, 6年前 , 20F
他原本在台大急診實習,不知道為什麼跑去榮總了。
05/25 18:13,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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