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484很多人挺同?
※ 引述《toy123456655 (玩具姆咪)》之銘言:
: 怎麼經過士林夜市好幾群催票的
: 而且都年輕大學生
: 可怕
我覺得大家好像不是這麼理解?
把時間回到一年前
大法官釋憲:
「民法沒有讓同性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意旨有違,
於此範圍內違憲,行政與立法機關需要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同性二人得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
好 我知道字太多懶得看
簡單的說就是 不管公投同不同意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都是必須要進行的事情 而且是在明年五月之前
再者必須要給予和民法相同的保障
所以現在到底在吵什麼
就是入不入民法這件事
前面說道必須要和民法相同的保障
你可能會疑惑 這樣入不入民法很重要嗎?
就算設立一個專法 和民法同樣的條文 改成同性就好了
挺同方的立場 對於專法這件事其實大部分是反對態度的
他們的堅持是因為
你告訴了你的公民(或孩子)
在你們國家 有個一個族群 他們和你們不一樣
他們使用的法條不同 儘管內容可能是相同的
但如果今天要立專法 給予同性婚姻更多保障
可能就會有更多不同聲音了
舉個例子 就像設置「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這件事
本身就把身心障礙者和一般人區隔開來了
同志族群的想法是 我們是一般人 只是和異性戀愛的性別不同罷了
但反同方的想法就是 同志和一般人就是不同
而這個所謂的一般人 其實對於性向並沒有確切定義
而是反同方自己認為的「一般人」
所以進不進民法、立不立專法 重要嗎?
對兩方來說 都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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