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各位邊邊守法嗎已回收
※ 引述《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之銘言:
: 犯法喔 嗯 感覺還蠻多的 雖然我已經很乖惹
: 1.下載版權物
: 2.機車停黃線被拖吊
: 3.嗯...噁....嗯...沒繫安全帶?
: 大概就這樣吧
那葛那葛,就4R
我剛喝完牛奶,現在好想去買雞排喔
可是如果騎機車去買就犯重罪惹
所以我還是發發廢文就好
嘻嘻
大概
四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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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08.3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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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認真的話應該要叫他自己去買,原因看下面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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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要專心發廢文來忘卻飢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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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這裡的動力交通工具只要是非人力都算喔
當然,獸力運作的山豬也算是動力交通工具喔
※ 編輯: sacrifice (134.208.32.190), 01/05/2017 23: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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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是人力壓
※ 編輯: sacrifice (134.208.32.190), 01/05/2017 23: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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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ㄅ
※ 編輯: sacrifice (134.208.32.190), 01/05/2017 2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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