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申辦]台灣永久居留證.TW APRC(Per …

看板Malaysia作者 (寶寶)時間14年前 (2010/07/22 15: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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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收到熱騰騰的許可通知書, 有一些新的update. 工作須滿5年, 所以要附5年的工作許可證. 其實我工作已經7年多了所以我是把全部都附上去省得他要我補件 本來以我的"年資"是適用舊制(就是唸書+工作滿7年) 不過我本人實在很會拖, 拖到現在才來申請所以就follow新制. 納稅證明則是附前一年的就可以了, 像我附的就是98年度的納稅證明. 我覺得除了要滿5年這個規定耗時比較久之外, 還滿容易申請的, 從送件到收到通知書不過2個星期的時間 現在政策一直在改變,所以趁現在條例比較寬鬆的時候就趕快申請吧. 再補充一下, 就是其實可以不用等居留期限到了再申請. 比如說我的居留證是到明年3月,不過我是趁現在有空就先去辦. 還有我覺得台北市的移民署比較有經驗,所以在台北市辦會比較順利. 有聽說其他縣市的官員對條例不是那麼清楚. 所以如果在其他縣市辦的話可能自己要先了解一下條例. ※ 引述《mmm10379 (mmm10379)》之銘言: : 不是要有工作五年才可以辦嗎? : 還是三年就可以辦了 : ※ 引述《scsdoidoi (JiNn~^^~)》之銘言: : : 個人將近期申辦永久居留證經驗分享給有需要的人... : : 若有問題...請在Blog留言發問...會盡量給予解答... : : 若大家覺得此篇Blog整理還不錯 也請大家給個鼓勵 謝謝! : : 申請資格等文件附檔案... : : 請點選Blog版http://blog.yam.com/jingxuan/article/20099726 : : ...文字摘要... : : Step 1:確認APRC申請資格 : : -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如何申請永久居留證(含申請資格) : : -或致電移民署詢問(台北縣移民署可撥02-89647960#206,承辦小姐非常友善) : : -符合申請資格,請承辦小姐傳真「應聘外僑申請永久居留證之資格及應備文件」附檔 : : ☆建議親自打電話詢問,承辦小姐會直接電腦查詢居留資料,這是最直接明確的方式 : : Step 2:申請外僑本國良民證(或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核發日三個月內有效) : : -致電大馬友誼及貿易中心經濟組謝小姐(02-27132626#317),索取良民證申請須知 : : -馬來西亞外交部下載良民證申請書(Letter of Good Conduct for Malaysians) : : -備妥申請文件→大馬友貿中心繳件(需預約時間並攜帶大馬IC和護照,費用NT$200) : : ☆已在台居留者,需透過大馬友貿中心申請良民證,可免去台灣駐馬辦事處驗證 : : ★良民證申請需要宣示,所以要本人攜帶身分證和護照親自前往辦理 : : ☆良民證申請時間耗時,從申請到文件取得差不多2個月10天(以本人為例) : : ※大馬友誼及貿易中心: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F : : Step 3:外交部複驗良民證 : : -文件證明申請表(一般件需二個工作天,費用NT$400) : : -需要攜帶複驗文件、居留證和護照 : : ☆可委託郵局代收和寄件,費用NT$84(可不用再跑一趟) : : ※外交部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 : : Step 4:良民證英翻中和公證 : : -可自行英翻中,或請翻譯社付費翻譯(黃小姐,02-23317110,費用NT$450) : : -至公證人事務所進行公證(當天可取件,費用NT$750,電話02-23140918) : : ☆請注意良民證公證費用一般上NT$500~NT$750,不要被誤導 : : ★因自行翻譯,所以不確定其他翻譯收費是否比NT$450更合理 : : ☆翻譯和公證人資料是無意中在網路搜尋取得,僅提供給各位參考之用 : : ※公證人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六號六樓 : : Step 5:前往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核發日三個月內有效) : : -健康檢查乙表下載、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 : : -以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為例:02-27861288#8153 : :  費用NT$1,784 : : (7個工作天,2吋相片2張,需要攜帶居留證、護照;報告可郵寄給本人) : : ☆因需要檢查全身皮膚,可掛女醫師看診時間,以免造成情緒上不安 : : (需要檢查便便喔!) : : Step 6:至居留地稽徵所申請「最近三年之納(免)稅證明」(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 : : -以中和稽徵所為例:02-82275168 : :  可詢問確認納稅資料後,本人攜帶居留證、護照前往進行申請,免費用且當天取件 : : Step 7:至警察局申請「中華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 :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須知、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 : : ☆費用NT$250,二個工作天,需攜帶居留證、護照前往辦理,之後可選擇郵寄收件 : : ※台北市警察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 : Step 8:「扣繳憑單」、「過去三年工作許可函影本」、「公司核發在職證明」 : : (在職證明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並加蓋公司大印及負責人印章) : : -最近一年扣繳憑單(含稅)總收入12個月後,每月收入均超過NT$34,560 : : (基本工資二倍) : : Step 9:完成以上步驟,可將資料交至居留地服務站(即移民署)進行永久居留證申請 : : -申請人準備文件(細節請務必查看「應聘外僑申請永久居留證之資格及應備文件」): : : 申請書乙份、2吋相片2張、新舊護照資料頁和入境戳章等影本、新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最近三年納稅證明正本、外交本國良民證、中華民國警察刑事紀 : : 錄證明書、財力證明(扣繳憑單)、最近三年工作許可函影本、公司在職證明文件 : : -送件後,需時2-3週進行辦理。(P.S:我的申請從送件到通過僅用了10個工作天) : : -成功申請後,請攜帶護照、居留證和現金NT$10,000申請費前往辦理 : : (之前居留證會被剪角)。 : : -附上回郵信封,兩天後將永久居留證寄給你,恭喜你啦! : : Step 10:恭喜你,取得台灣永久居留證! : : 請注意:申請人獲得永久居留證後,需每年在台居住183天以上,否則APRC會自動註銷。 : : 但是,如果因就醫、就學、工作需長期停留台灣地區以外之國家,致未能在台住滿183日 : : 者,需在出國前至當地服務站提出報備手續,申請一次最常不能超過二年。 : : (以上資料摘自「應聘外僑申請永久居留證之資格及應備文件」) : : ☆若護照、居留地址等資料異動,需主動前往申請資料變更 : : Step 11:前往職訓局申請(個人)工作證 : : -職訓局下載「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書(個人)」 : : -費用NT$100,連同申請書可、護照和永居證影本、劃撥單據郵寄申請 : : -職訓局公文工作天為7-10天,完成後會寄給申請者(免附回郵信封) : : ☆若護照等資料異動,需再填寫申請書並將資料寄出(免付費用NT$100) : : ★成功取得公文後,換工作的話都不用再另行通知喔! : : ※職業訓練局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9.44.194 ※ 編輯: marinebaby 來自: 124.219.44.194 (07/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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