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其他的朋友收到這個表格嗎?
: 在處理這段之前,先看一下馬來西亞憲法相關條文:
在處理這段之前,先看一下引用這條憲法是否合適吧。
憲法25(B)說可以剝奪的是在憲法16(A)、17、19條下取得的公民權。
可是,憲法16(A)和19條所規範的什麼呢?
是馬來西亞成立時的東馬居民,以及申請入籍(歸化)的公民身份,而17條已經廢除了。
現在就學中的旅臺生(甚至以其他理由居留的大馬人),
我想大部分是依照出生資格取得公民權的anak Malaysia吧,
這些人是在憲法14條下取得公民權,因此我不確定25(B)是不是能夠剝奪這種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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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解釋,以下為看法。
現在重點根本不在憲法的解釋(是啦,是我個人雞婆想要說明),
而是為何要這麼做?防疫還是海外公民資料掌控?
是誰要這麼做?到底是MFTC還是旅臺大馬總會?
而且現在似乎也不是所有學校都有收到這個表格。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最好還是等有關的單位出來做正式的說明
到時候再來自行判斷要不要填這張表格。
現在無論是路透社還是路邊社,大家先參考就好。
坦白說,
政府如果真的會因為留學生沒有報到就要取消國籍的話,
這些境外國民流動的事情應該是政府單位也就是兩地的外交部移民署的事情。
只不過證明無聊外加蠢到家而已,這不是給在野黨一個絕佳的發揮舞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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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條文可見:
中:http://tinyurl.com/mft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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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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