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邊沒有集會自由喔? 剛看新聞看到的
※ 引述《yang1012 (狂吃榴槤..馬來西亞)》之銘言:
: 剛剛新聞說馬來西亞政府說8/1的集會是非法集會..
: 要民眾不要去...
: 是真的1.非法集會 or 2.政府不准阿???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擁有集會自由,但是警察法令說的是另一套。
基本上,馬來西亞現行申請制,所以只要申請了不批准,或未申請的三人以上戶外
集會,都可以直接當作「非法」集會,警察可以要求解散。
至於週六的兩場集會遊行,廢除/支持內安法令,都有向警方申請,想當然爾,都不
獲得批准,所以按照現行法律,就是「非法」集會。
不過,即使非法又如何?又不會暴動,廢除內安法令聯盟都擺明姿態是要和平集會了,
搞事的只是支持內安法令的巫統外圍團體和警察吧!
上次霹靂州民聯搞絕食,本來只要警察不來阻撓,就不會有大事發生,結果警察偏要
大陣仗伺候民聯議員,結果可好,他抓越多人(而且很多議員),那麼新聞就越大條
。警察抓完人還想順便趕一趕路邊對名單的記者,說記者群聚在那裡,會引起路過民
眾圍觀,阻礙交通。
我直接回嗆警察:我們又沒在這裡集會,是你們警察站在這裡,所以其他人才會注意
,民眾是看你們不是看我們!
結果,那個警察只能尷尬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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