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簽證換發
法規為停留簽證入境,改為無須再跑外交部辦理居留簽證
可以直接跑各縣市的移民署辦理居留證
而跟原本以學生身分持居留證的 應該一樣需要先出境 到境外辦理停留簽證
還是說已經有人不需要出境就可以辦到了居留證了呢?
※ 引述《ahdee (skyphoto)》之銘言:
: 各位大馬人 大家好
: 小弟最近得到竹科一家公司的應聘
: 也在為了工作簽證和工作居留證的事項而忙碌
: 之前得到朋友及板上的訊息是
: 必須出境到台灣駐外領事出辦理簽證
: 今天 小弟要為大家帶來一個好消息
: 從97年8月1日起簽證變更可以到各縣市的移民署辦理
: 希望可以對在台灣找工作的大馬人有所幫助
: 網址:http://0rz.tw/5a4Fj
: 部分文章:
: 配合新修正之「入出國及移民法」97年8月1日正式施行,
: 即日起外國人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
: (NO EXTENSION)或「不得在台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
: 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應聘、投資、
: 經依公司法認許之外國公司在我國境內之負責人等四項居留事由者,
: 請逕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無須前來本局申辦居留簽證。相關規定請參閱移民署網頁
: 「外僑持停留簽證改辦居留送件須知」。
: 原持居留簽證入境因居留原因變更為上述事由之一者,
: 亦請逕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變更居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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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2.16
※ 編輯: goldust 來自: 61.62.12.16 (08/20 23:40)
推
08/21 09:27, , 1F
08/21 09:2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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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9:29,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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