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Penn認為大衛布萊恩的口接子彈不道德
原po的問題很有深度,但不太容易回答,尤其是當魔術牽扯到道德的議題。
魔術中的道德非常主觀,顯然在許多問題上魔術師自己都不見得有共識,所以像破解魔術
、危險魔術、電視魔術這類的問題總是吵個沒完。
看來這樣的爭吵會無止盡地存在下去,身為魔術師的我們也只能在各種討論中琢磨自己心
中的那把尺。所以我現在也是拿出我自己的尺來討論,但不代表我認為這些問題有單一或
最佳的答案,每個人能找到讓自己心服口服的原則就好。
---------------------------------------------------------
先列出來我希望能夠回答的幾個問題,為求精確會需要把原po的問題拆分得更細。
1. 口接子彈表演能不能算是魔術?
2. David Blaine影片中的口接子彈表演能不能算是魔術?
3. David Blaine的接子彈和Penn&Teller的接子彈表演有何不同?
4. 是否同意Penn的看法之一:「DB這個表演不道德,不是魔術」?
5. 是否同意Penn的看法之二:「魔術表演不該滿足觀眾因危險而引發的刺激」?
6. 如果口接子彈不道德,那其他特技表演是否也不道德?
前三個問題討論的是接子彈表演在魔術當中的定位、後三個問題在討論危險表演的道德與
否。雖然問題列出來了,但請容許我繞路一下從更遠的視角切入這個問題。
---------------------------------------------------------
我自己的兩項專業(興趣)就是魔術和科學,因此花很多時間在思索這兩個領域的異同。
科學家可以用科技產品、化學反應、心理幻覺讓人感受神奇的事物,在這個角度上和魔術
師或神棍有些相似。但這三種角色的區別,在於觀眾是否能事前界定表演者屬於哪一類。
科學家:擺明為真。效果是真的,科學家解釋的原理也是真的。
魔術師:擺明為假。魔術師在表演中解釋神奇現象的理由是騙你的,但觀眾知道整個表演
是魔術,如果掏錢來看也是為了被娛樂(像看電影),而不是上當被騙錢。
神棍:以假亂真。和魔術師一樣,解釋現象的理由是騙人的(超能力、神蹟),但觀眾不
知道整個表演是假的,因受騙而掏錢買了符咒法器或是捐獻。
從這三種角色的前提出發,我們可以來討論一些道德上的問題。
如果今天有一個科學家,宣稱用某種科學原理做了一個神奇的表演,但實際上完全是用
魔術的手法達成,這就造成了科學上的不道德。因為他破壞了我們對科學家「擺明為真」
這個前提的信任。用photoshop的data來發表假論文也是如此...
那如果是破壞魔術師的前提:「擺明為假」,其實表演者是真的用超能力辦到呢?
呃,這個我目前只在搞笑日和的世界末日動畫中看過...如果現實生活有這種例子請
告訴我XDDD
再來是神棍,雖然神棍的本質是「以假亂真」,但如果你已經知道他是以假亂真,那就沒
用了。神棍之所以不道德,在於他們總是要掩飾身份,必須偽裝成科學家、超能力者、
靈媒,欺騙觀眾來達成利己目的。
這點和魔術師有很大的不同。魔術師雖然要掩飾「原理」,但並沒有要掩飾「身份」,
也就是沒有破壞「擺明為假」這個前提。
如果他今天企圖在角色上做偽裝,那麼就漸漸往第三類「以假亂真」移動,也就開始產生
了魔術師們所認為的不道德性。這是我認為今天DB問題的最大癥結:沒有人不知道DB是魔
術師,但DB在這個表演中確實盡其所能要塑造成流言終結者那樣的實境演示。
支持DB的人,會認為他廣為人知的魔術師身份可以讓其卸下道德責任,但反對DB的人會
認為這個魔術在演繹上大有問題。
--------------------------------------------------
現在我回來討論這六個問題:
1. 口接子彈表演能不能算是魔術?
我認為算,這是很典型的invulnerability(刀槍不入)效果,是Dariel Fitzkee 19種效果
當中的一種。在Trick Brain一書中第十七章也確實提及接子彈戲法。
2. David Blaine的口接子彈表演能不能算是魔術?
我一開始就刻意把這個問題分開,可能很多人已經看懂我的意思了。
口接子彈一直是一個illusion,如果你企圖用電視的方式營造成一個好像科學實驗類的
實境秀,那就很危險。
回頭想想看19種效果:出現、消失、移位、反重力、預言、穿透......,哪一個不是
illusion? Fitzkee整理出的是19種「效果」,白話一點是19種「鬼扯方式」,而不是
19種達成魔術效果的「方法」。
所以invulnerability是什麼? 當然也是用魔術方法達成的illusion。
在舞台上表演口接子彈,整個過程會有很多留給觀眾的想像空間。但今天DB如果運用電視
技巧,消除了模糊空間而企圖走向真實,我認為是跨越了紅線。
3. David Blaine的接子彈和Penn&Teller的接子彈表演有何不同?
我不確定原po指的是不是這個:https://youtu.be/sh7QSvs3Eug
但這是我唯一看過的,所以就以這個表演來討論。兩個接子彈表演的不同,關鍵在於
演繹方式。這段表演在開槍之前,P&T完全沒有要製造觀眾的緊張,以搞笑戲謔的喜劇
方式呈現。當雷射準心在對方臉上和嘴上飄來飄去,觀眾席傳出的卻是笑聲。
基於這種演繹方式和觀眾反應,你會認為這是一個invulnerability的表演嗎?
觀眾會認為這個魔術神奇之處在於invulnerability嗎?
我認為不是。
這個效果是借用接子彈魔術invulnerability的包裝,而呈現的一個transposition效果。
接子彈只是戲劇呈現,魔術效果是transposition。
Penn完全有立場批評DB的呈現方式,因為P&T自己就有做出一個符合他們道德標準的接子彈
表演。P&T盡可能移除了這個主題可能造成的不舒服和緊張感。而DB則是走反方向,盡可能
表現得真實、加深危險感而觸及到了魔術在道德上的邊界。
4. 是否同意Penn的看法之一:「DB這個表演不道德,不是魔術」
我認為DB這次最應該被質疑的是呈現方式,以及是否由於鏡頭的間接性而做到了很多原本
舞台上口接子彈無法做到的事情。質疑魔術本身可能會造成傷亡或是滿足觀眾期待看到意
外的欲望,並沒有完全打到痛點。
當然,如果Penn心中真的認為「可能造成傷亡的魔術/使觀眾相信有受傷可能的魔術」在
道德上都是錯誤的,那我們可以說這是由於Penn本人對於魔術的道德標準相當高。
因為在傳統上,invulnerability的魔術效果,表現方式幾乎都會滿足上面這個條件。
這樣也沒什麼不對,就是個人的選擇,不喜歡就不會去變這類魔術。
我自己也不喜歡這類製造危險感的魔術,不喜歡看也不會想變。
5. 是否同意Penn的看法之二:「魔術表演不該滿足觀眾因危險而引發的刺激」
承上,這類魔術其實到處都有。
大至名魔術師們公演的絞刑台、水箱,小至學生晚會的拍釘子、喝鹽酸。
我不認為這一整類的表演都應該被排除在魔術之外,但前提是觀眾應充分理解這是魔術
表演、表演者是魔術師而不是其他身份。
6. 如果口接子彈不道德,那其他特技表演是否也不道德?
這邊的不道德一樣是指「滿足觀眾因危險而引發的刺激」,這不限於魔術和特技而已,
較有危險性的運動競賽也會有同樣的屬性。
如果一個人的道德觀傾向否定所有具有這種屬性的表演,那就是他的個人價值判斷,我覺
得無可厚非。但針對接子彈和特技表演的差異,我仍要提出一個思考方向:
特技達成的原理是否跟外表上看起來的一樣?
接子彈達成的原理是否跟外表上看起來的一樣?
換句話說,根據開頭提的分類,每一種表演在本質上到底是「擺明為真」、「擺明為假」
、或是「以假亂真」? 呼應joad所提到的,Penn本人對於暴力電玩的觀點,關鍵也是出
在真實跟虛假的分界是否夠清楚。
對我來說,Penn and Teller的接子彈表演是一個「擺明為假」的標準示範。
而最終我們如何評斷David Blaine的接子彈,取決於我們認定它屬於三者當中的哪一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Talk/M.1487840135.A.E2E.html
推
02/23 17:00, , 1F
02/23 17:00, 1F
推
02/23 17:07, , 2F
02/23 17:07, 2F
推
02/23 17:11, , 3F
02/23 17:11, 3F
推
02/23 17:23, , 4F
02/23 17:23, 4F
→
02/23 17:24, , 5F
02/23 17:24, 5F
推
02/23 18:09, , 6F
02/23 18:09, 6F
推
02/23 18:28, , 7F
02/23 18:28, 7F
推
02/23 19:02, , 8F
02/23 19:02, 8F
推
02/23 23:10, , 9F
02/23 23:10, 9F
推
02/24 00:16, , 10F
02/24 00:16, 10F
推
02/24 00:20, , 11F
02/24 00:20, 11F
推
02/24 00:38, , 12F
02/24 00:38, 12F
推
02/24 07:15, , 13F
02/24 07:15, 13F
推
02/24 09:22, , 14F
02/24 09:22, 14F
推
02/24 10:36, , 15F
02/24 10:36, 15F
推
02/24 11:29, , 16F
02/24 11:29, 16F
→
02/24 11:30, , 17F
02/24 11:30, 17F
推
02/24 16:04, , 18F
02/24 16:04, 18F
推
02/24 21:10, , 19F
02/24 21:10, 19F
推
02/24 21:41, , 20F
02/24 21:41, 20F
推
02/24 21:54, , 21F
02/24 21:54, 21F
推
02/24 22:07, , 22F
02/24 22:07, 22F
推
02/25 00:43, , 23F
02/25 00:43, 23F
推
02/25 05:35, , 24F
02/25 05:35, 24F
→
02/25 05:35, , 25F
02/25 05:35, 25F
推
02/25 07:30, , 26F
02/25 07:30, 26F
推
02/25 08:47, , 27F
02/25 08:47, 27F
推
02/25 09:44, , 28F
02/25 09:44, 28F
→
02/25 09:44, , 29F
02/25 09:44, 29F
推
02/25 10:33, , 30F
02/25 10:33, 3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