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捷隨機砍傷人案 男傷害罪判刑3年

看板MRT作者 (魔法洗錢靈)時間8年前 (2015/12/25 22:43),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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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255015-1.aspx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 男子郭彥君在7月持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傷4人遭起訴。士林地院今天依傷害罪判處 郭彥君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捷運中山站7月20日晚間發生隨機傷人事件,郭彥君手持水果刀隨機砍傷4名民眾,所 幸民眾送醫後無大礙。他落網後自稱長期失業心情不佳才犯案,水果刀是從超商偷來,遭 檢方依殺人罪嫌聲押獲准。 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竊盜罪嫌起訴郭彥君,認定他為發洩情緒揮刀殺人,造成社會莫 大恐慌,考量他被捕後還說「如果沒有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死光」,可見犯後無 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郭男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判刑3年,偷竊水果刀的部分則依竊盜 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1041225 http://img1.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151225/3874825.jpg
男子郭彥君7月時,持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傷4人遭起訴。士林地院25日依傷害罪判 處郭彥君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 法官認為他砍人不是故意的 所以不算殺人 只能說尊重司法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43.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51054592.A.B0D.html

12/25 22:47, , 1F
司改會派出律師義務幫他辯護啊
12/25 22:47, 1F

12/25 22:48, , 2F
律師林俊宏,李艾倫,都是司改會的常務執行委員
12/25 22:48, 2F

12/25 22:51, , 3F
他有兩億台幣就不用怕會被關了!!
12/25 22:51, 3F

12/25 23:33, , 4F
砍人就砍人 發瘋不知道自己在幹嗎的不是更恐怖嗎
12/25 23:33, 4F

12/26 02:34, , 5F
無殺人犯意?
12/26 02:34, 5F

12/26 08:52, , 6F
如果依傷害罪可以直接判嗎?變成傷害罪就不是公訴罪了
12/26 08:52, 6F

12/26 08:52, , 7F
也就是變成要收到家屬的告訴才能判
12/26 08:52, 7F

12/26 09:14, , 8F
砍人判3年?那我也來。
12/26 09:14, 8F

12/26 11:58, , 9F
樓上要被預防性羈押囉
12/26 11:58, 9F

12/26 17:23, , 10F
你去啊
12/26 17:23, 10F

12/27 20:13, , 11F
FAT說到做到喔(?
12/27 20:13,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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