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北捷體格檢查已刪文
※ 引述《veiwlight (等待滿帆的日子)》之銘言:
: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 根據北捷招生簡章:
: : 為符合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之規定,新進行車類組人員有下
: : 列異常情形之一者,體格檢查為不合格:
: : 九)常規檢查、血糖、膽固醇、三酸甘油酯、GOT、GPT、BUN 及肌酸酐等其中之一經檢查
: : 醫院判定為異常者。
: : 是否表示以上任何一項超標就不合格?所以只要爆肝過、吃太油就完了?
: : 可是根據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 : http://tinyurl.com/6ucyz5a
: : 第八條,根本沒規定這些東西啊。這規定沒問題嗎?
: 最近我朋友也面臨到這個問題,我在國考板上也有PO相關的文
: 不過沒有得到正面的答案
: 所以我打電話去北捷問相關問題
: 只是得到一些官方的答案
: 結論是說再繳交體檢報告書時會有醫師再做專業的判斷
: 我也有問他們體檢標準是從那裏來,
: 他也沒有回答我,只說台北捷運是大眾運輸
: 體格嚴格本來就是很合理的事
: 都是這官方說法而已。
: 所以後來我想說北捷是屬台北市管轄
: 乾脆寫信到市長信箱好了
: 看市長信箱會不會有什麼樣正面的回覆
: 我順便把我寫的內容做了點修改也PO上來給大家做參考
: 關於台北捷運公司101年新進人員簡章(臺北捷運公司招募新進人員作業說明)中
: ,在其簡章第14頁體格檢查行車類組中規定說明:『為符合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
: 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之規定,新進行車類組人員有下列異常情形之一者,體格檢查
: 為不合格,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進用;招生簡章中共列有十四項的體格檢查標準,由於
: 台北捷運公司為大眾運輸,行車人員體格標準是依據『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
: 體格檢查規則(以下簡稱體格檢查規則)』規定辨理,但個人參考『體格檢查規則』所提及
: 的體格標準第七條、第八條條文與台北捷運公司101年新進人員招考簡章體格標準中
: 交叉比對,招生簡章中各項體格檢查標準均與『體格檢查規則』相符,唯招考簡章中體
: 格檢查標準第九項『常規檢查、血糖、膽固醇、三酸甘油酯、GOT、GPT、BUN及肌酸酐等
: 其中之一經檢查醫院判定為異常者。』在『體格檢查規則』裏並未有明文規定該項條文,
: 請問
: 1.台北捷運公司為何可在簡章中自行規定該項(第九項)檢查標準?
: 2.台北捷運公司訂定第九項的體格檢查標準的依據又在那裏?
: ----------------------------------------------------------------
: 因為我不是學法律的,我也不是考生,只是好奇簡章上這樣規定合不合程序
: 竟然台北市政府在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 已經明文規定把體格標準訂好了
: 北捷另外在訂出自已的另一套標準,這不是打了主關機關一記耳光嗎?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 一點小小見解,請大家參考
這是北捷後來回覆的內容,也放上來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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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已交由本公司辦理,您的意見本公司相當重視並說明如下:
有關您來信詢問本公司新進人員招募之體格檢查項目標準問題,因本公司係大眾運輸
業,肩負旅客運送責任,本公司係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臺北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
能體格檢查規則之規定辦理,以確保提供旅客安全之運輸服務。
有關新進人員招募作業說明陸、體格檢查第二項之(九)常規檢查、血糖、膽固醇、三
酸甘油酯、GOT、GPT、BUN及肌酸酐等檢查項目,除係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第1項
第6款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實施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ALT)、肌酸酐(creatinine)、
膽固醇、三酸甘油酯等項目之檢查外,為瞭解檢測數值以提供醫師判斷是否有達臺北市大
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第八條第七款「患有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經臨
床診斷不能勝任緊急事故應變。」及第八款「患有其他重大疾病,足以妨礙工作。」之參
考,故訂定此項檢查項目,如該項檢查結果不致妨礙工作者,仍屬體格檢查合格,尚請諒
察。
再次感謝您對捷運的支持與關心,未來敬請不吝指教,如有其他疑義,請洽本公司承
辦人***.............
臺北捷運公司總經理譚國光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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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4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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