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捷不必靠右邊站立 快速通行電扶梯危險!
下附我上個月去信台北捷運公司詢問的回信
給某個一直強調靠右站立讓人左側通行是禮貌的推文板友:
===============================================================
寄件者: "捷運公司" <pr01@mail.trtc.com.tw>
日期: Wed, 30 Apr 2008 10:19:37 +0800
來信者資料及內容: 信件編號: 捷站C高9704109
From:me
To: email@mail.
Sent: Tuesday, April 22, 2008 12:39 AM
Subject: Spam: 請問電扶梯問題與網路地圖錯誤
台北捷運公司你們好
敝人在下是台北捷運通勤族
之前耳聞貴公司有向新聞說
不再強調電扶梯要靠右站立,左側通行
為什麼最近又聽到電扶梯靠右站立,左側通行的車站廣播?
而且有些車站還有靠右站立,左側通行的公告及貼紙之類的
請問現在的政策到底是如何?
希望是否能至少在網站上發一篇新聞稿
清楚公告說現在貴公司對於電扶梯的政策
(然後也請發了公告後確實實行,謝謝)
另外貴公司網站上的小南門站地圖中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還是使用舊名(市立師範學院)
請儘速更改囉
http://www.trtc.com.tw/img/ALL/Route2200/043.jpg
回復內容:
親愛的網友您好
感謝您對捷運事務的關心,有關您以電子信件來函反映電扶梯之搭乘禮儀
及本公司網站有誤部份,本公司相當重視,並答覆如后:
本公司為減少搭乘電扶梯意外事件發生,持續宣導旅客搭乘電扶梯安全,
並張貼搭乘電扶梯注意事項,勸導旅客緊握扶手、站穩踏階,避免不當使
用電扶梯,以維護搭乘之安全。經過本公司多方面的宣導後,旅客多能配
合各項措施。惟部分旅客仍有在電扶梯上行走之行為,在目前尚無法令規
範下,為保障旅客的安全,目前公司的宣導重點為緊握扶手、站穩踏階。
另關於小南門站地圖之台北市教育大學仍使用舊名部分,本公司將儘速更
新,謝謝您的熱心指正。
再次感謝您對台北捷運之關心,未來仍祈不吝指教。若您對上述說明仍有
疑義,請洽本公司承辦人蔡宏俊,電話:(02)25363001轉8678或洽24小
時客服中心,電話:(02)218-12345,提供您全年無休,專人接聽的親切
服務。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敬啟
===============================================================
我也很習慣左側通行
不過那並不代表站立兩側是錯的
不趕時間的人靠右站立只是給趕時間的人有左側能快速通過的bonus
那並不是什麼基本禮貌
--
在北捷還沒開通前有這個禮貌嗎? @@"
如果一開始北捷就不宣導右側站立左側通行
你還認為那是基本禮貌嗎? ~"~
--
◢ ◣ ▼ ◥ ◢ ▄╔═╗ ╗@ 1.0beta版簽名檔 by 星馬將
█ ★ █ ▄ ◥◢◤ ▄╠═╝╔═╗ ║╗ ═╗ WIKIPEDIA
█ █ █ █ ◥◥◣ █║ ╠═╝╔═╣║╔═╣ ≡維‧基‧百‧科≡
◥██◤ █ ◥ ◥ █║ ╚═╝╚═╝╚╚═╩ 人人可寫的線上百科
中文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 我的blog:http://kuso.cc/0KLU
批踢踢、KKCity、香港地均有互相轉信的 Wikipedia 板 歡迎加入最愛裡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61.191
→
05/29 10:42, , 1F
05/29 10:42, 1F
→
05/29 11:25, , 2F
05/29 11:25, 2F
推
05/29 11:50, , 3F
05/29 11:50, 3F
→
05/29 11:51, , 4F
05/29 11:51, 4F
推
05/29 12:32, , 5F
05/29 12:32, 5F
推
05/29 12:41, , 6F
05/29 12:41, 6F
→
05/29 12:42, , 7F
05/29 12:42, 7F
→
05/29 12:43, , 8F
05/29 12:43, 8F
推
05/29 12:52, , 9F
05/29 12:52, 9F
→
05/29 13:04, , 10F
05/29 13:04, 10F
→
05/29 13:04, , 11F
05/29 13:04, 11F
→
05/29 13:06, , 12F
05/29 13:06, 12F
→
05/29 13:07, , 13F
05/29 13:07, 13F
→
05/29 13:08, , 14F
05/29 13:08, 14F
推
05/29 16:05, , 15F
05/29 16:05, 15F
→
05/29 16:05, , 16F
05/29 16:05, 16F
推
05/29 16:16, , 17F
05/29 16:16, 17F
→
05/29 16:18, , 18F
05/29 16:18, 18F
→
05/29 16:19, , 19F
05/29 16:19, 19F
→
05/29 16:34, , 20F
05/29 16:34, 20F
→
05/29 16:35, , 21F
05/29 16:35, 21F
→
05/29 17:14, , 22F
05/29 17:14, 22F
→
05/29 17:14, , 23F
05/29 17:14, 23F
→
05/29 17:16, , 24F
05/29 17:16, 24F
→
05/29 19:14, , 25F
05/29 19:14, 25F
→
05/29 19:14, , 26F
05/29 19:14,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