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其時我國軍警應該可以打人吧

看板MP作者 (AAS)時間14年前 (2010/08/25 17:1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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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KK (御大皇)》之銘言: : 好啦 : 我知道這標題看了有點恐怖 : 不是說走在半路看到路人就打 : 是鎮暴以及鎮壓抗議遊行的時候 : 其實看那次最嚴重的鎮暴時 : 我真的覺得我國軍警真的很...可憐(應該可以這樣說吧) : 只能站在那邊任憑民眾丟石頭 : 很納悶為何台灣軍警不能打人 : 美國卻可以 : 感覺美國鎮壓比台灣鎮壓有效多了 : 難道我國軍警是教育出來給民眾打的!? : 太荒唐了 : 雖說是人民的保母 : 但是你看過哪個保母被小孩打? : 都馬保母打小孩(如果家長願意的話) : 而且我認為我們阻止抗議行為可以向美國學習 : 不是說我們不好 是我們比較人性 : 美國是設置一個區域給民眾抗議 如果民眾超過那個區域就打 : 不像我們給民眾警告還要被打 : 其實我們可以兇一點 : 真希望台灣的這條規定可以改一改 不是想挑語病,但這句話好像怪怪的... : 不知道各位意下如何? 先不說抗議行為嚴重到哪,小弟認為公權力其實跟尊師重道很像, 這是反映全民對同一件事的態度,不論是在法治面或是人情面。 有站過門哨管制人員進出的一定很清楚,你能管制到哪很多時候是看主官挺你到哪, 法律挺不挺,輿論挺不挺,軍警執法就到哪裡。 全世界都一樣,公權力是人民尊重出來的,不是把法條寫清楚寫死大家就會照著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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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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