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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新入札制度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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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12→)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ck1021g (胖子吾心所望)時間12年前 (2013/12/27 22: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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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球隊同意球員入札,並通知MLB各隊競標,. 會有入札制度的原因在於要補償"原球團的損失",. 所以入札金(就是現在改成上限兩千萬鎂的這筆)就是給原球團的補償,. 然後球員(or經紀人)再和MLB談待遇,. 那在日職球員原合約還沒走完的情況下,剩下還沒給球員的薪資呢?. 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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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2(62推 0噓 74→)留言1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SD999 (少女時代)時間12年前 (2013/12/27 18: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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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就等同於把田中當作FA. 各隊可自由接觸 一旦雙方談妥合約 也簽了約之後. 得標球隊再把兩千萬美金(假設)付給樂天球團就好了嗎. 然後這些動作必須要在明年1月25日前完成. 否則田中就得回母隊樂天. 這樣的話 假如有某隊很積極(例如洋基). 在1月15日就與田中簽約完成. 那也是要等到1月2
(還有6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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