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秀權是否可以交易?

看板MLB作者 (蘇卡)時間13年前 (2011/04/08 11:29),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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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sheepy (餵小羊)》之銘言: : 我知道在NBA裡面選秀權是可以交易的,但是為什麼在MLB很少聽到直接用選手去換對方選 : 秀權的例子?剛剛查了一下,好像也確實沒有這樣的例子。 : MLB的選秀權交易,在我現在的認知裡,好像只有透過別隊簽下自己的頂級自由球員,才有 : 交換的情形發生。請問是否有「直接交易」選秀權的情況呢?或者這是被允許的嗎? : 如果在此問這個問題不適當,請板主告知,謝謝 重新寫一下這部分... http://www.usatoday.com/sports/baseball/draft/2003-06-03-draft-qanda.htm Why aren't draft picks ever traded? Because it is banned. It's MLB's paternal "we-know-what's-best-for-you approach." You can't trade draft position or a drafted player until one full year has passed since he was taken. 為什麼不能交易選秀權呢?因為這是不被允許的。這是MLB官方的規定,球隊不能彼此交 換選秀權,也不能交易剛被選上的新秀,除非他待在原球隊完整一年。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jor_League_Baseball_transactions ...Unlike in the NFL, NHL and the NBA, teams may not trade draft choices, but may purchase the rights to Rule 5 Draft Picks. 不同於NFL,NHL,NBA等聯盟,隊伍不能進行選秀球員的交易,但可以透過規則五選秀來購 買其他球隊的選秀球員。 規則五選秀版上之前應該也有提到過,每年在十二月舉行。 每個隊伍在11/20前決定他們的40人名單,沒進40人名單的就可以參加規則五選秀。 (未滿19歲就簽約的選手需等第五年才符合規則五選秀資格、而滿19歲的也要等第四年) 一支球隊可以選擇規則五選秀的成員,並且付給球員原屬球隊五萬美金。 而且這球員隔年必須在新球隊的25人名單內。如果他們不這麼做, 這球員就必須被送回,並拿回兩萬五美金。 而這個規則五選秀權是可以被交易的。另外,為了避免規則五選秀權被濫用,球員必須 被登錄滿九十天才可以被下放。舉例來說,球員1在球隊A登陸了五十天,經由規則五選秀 到了B球隊需要待上四十天才可以被下放。 更多詳細的內容也可以看規則五選秀的wik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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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1:31, , 2F
第一段有問題...你講的好像可以透過Rule V買Am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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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ft的選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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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了一句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

04/08 11:33, , 4F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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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07, , 5F
感謝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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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27, , 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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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27, , 7F
這算交易選秀權嗎? 交易的明明是球員跟錢啊?
04/08 12:27, 7F
抱歉 我犯了語意上的嚴重錯誤 重新修改了一下文章

04/08 12:44, , 8F
記得去年洋基用Bruney跟國民換第一輪的規則五選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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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44, , 9F
rule 5也不是交易選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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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NISUKA 來自: 140.113.207.209 (04/08 12:56)

04/09 01:02, , 10F
taken止的是被選秀 不是指在隊上的時間
04/09 01:02, 10F

04/09 04:21, , 11F
不過這個規則其實可以用 PTBNL 繞過去
04/09 04:21, 11F
文章代碼(AID): #1Dde48dB (M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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