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內有學務處服務學習網站連結

看板MIT作者 (航海家)時間14年前 (2010/04/21 02:10), 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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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哥 其實,我實在看不懂課外組網頁表單 (也不是看不懂,只是看起來很奇怪) 一、學校將服務學習設限太多。 (1)學校帶領八小時,自己找八小時(可以校內單位、可以校外自尋) (2)校內單位卻未說明「教學單位」、「行政單位」那一個可以? (3)若教學單位可以,那教學單位裡的「專業實驗室」行否?? (5)行政單位若可以,是否皆可以? a.收發室算不算? b.警衛室算不算? (5)服務學習記錄表有單位簽章的欄位,學弟跟我說服務學習中心要求 蓋單位章,不能只是簽名??,可是一般單位正式章多在主管手上, 難道叫主管親自帶隊??例如系主任~~或院長;如果到校長室服務, 要我們校長帶隊嗎? 而且單位正式章的大小,至少是三個欄位的大小,如此設計豈不馬虎? 另外 我記得你以前跟我講過,在法律上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約定就成立,簽 名不成立,蓋章才成立??名可以偽造,章不能隨便刻一個嗎? 二、服務學習辦法公告太晚,而且公告中指二月底~四月底,那寒假之前的 都不算??可是那不也一樣都是第二學期? 況且,四月底以後如果不算,那麼表示服務學習一定不會過,那學生在期末之前 還有好幾次演講,還需要認真聽講嗎?學生還會來上課嗎??(反正一定不會過) 難道學校都沒有想過這種情況? 三、學生主動到校外服務,還要學生寫企畫書「呈核」學校核准? 而且還用教卓的簽辦單? 你在之前辦的一日志工我有去看,結束的時候你跟另一位老師,有講到對價、反 思的重要性,但是學校如此設限,只是讓學生綁手綁腳,處處限制學生。 我想志工服務的目的在於「服務」,而不是在於那些紙上作業的表單,要是有人 每週前往社福團體服務,卻未事前「呈核」學校核准,說難聽點,做到死不算的。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在下是通識教育中心的人員 : 不是學務處 : 但是有同學一直來問什麼表單要在那裡下載 : 剛剛查到了 : 先進入學校網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 : 課外組>>從左邊選單最後一個就是服務學習 : 記得先閱讀一下服務學習相關辦法與規範 : 至於表單下載有 : 校內服務學習 : 學生服務學習證明紀錄表 : 反思報告 : 社團服務學習活動申請 : 98-99年度明志科大STAR計畫--活動申請書(空白)98.09.17 : 98-99年度明志科大STAR計畫--活動成果報告(空白)98.11.16-1 : 申請服務學習活動順序流程(必看) : 活動簽到單 : 簽辦單 : 以上是表單名稱,因為服務學習實作部份,課外組比較清楚 : 我建議同學可以彙整相關問題之後,再去詢問。 : 我剛才看了一下「申請服務學習活動順序流程」 : 很顯然,以團體為單位去寫一份「服務企畫書」 : 但流程中有一條問卷分析 : 同學要去詢問一下,問卷是誰寫?? : 參與同學?? : 服務的對象??(似乎服務對象比較合邏輯) : 但是.... : 如果你是去創世基金會幫植物人按摩或是盲人重建院服務 : 他們怎麼寫問卷?? : 所以同學務必去弄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5.91

04/21 02:13, , 1F
如果同學要寫企畫書可以問國文老師,要設計問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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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2:14, , 2F
可以參考你們以前參加過活動的問卷,設計最簡便的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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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以前寫過嘉哥設計的加強課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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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3:14, , 4F
學校也要慢慢脫離「業績」和「指標」導向的教育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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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最後時間都花在填表格和呈核上,沒時間剩下來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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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你的帳號與我的MSN一樣喔...只少了後面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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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關服務學習一定要去課外組或服務學習中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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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去課外組或服務學習中心(體育館404教室)詢問,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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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推卸,只是志工服務16小時不是中心業務與權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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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了任何在程序上的決定,就算做了也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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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8:16, , 11F
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約定就成立,那是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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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pUumTH (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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