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MH4 ] 喵弩控場數問(討論)
※ 引述《Xghostptt (想請假回家玩萌夯)》之銘言:
: 幾天控下來的感想:
: 先感謝一起打的戰友
: 當我出包時能包容我 <(_ _)>
: 我目前是只控桃岩金獅的場
: 採用的是全程未怒的控場版本
: 成功率來說粗估約70%吧,有待加強
: 1.以喵弩的控場來說
: 眠爆後設置麻陷,之後的打麻時間很吃緊
: 沒時間先開照準再射,我是馬上拔武離金獅一點距離直接射
: (設置完麻陷,向後拔武,轉身,開始射擊)
: 但有時會有miss的狀況,造成麻陷解除後沒麻到....
以我的控場方式來說,我是緊貼著金獅的後腳射,
一來不用開瞄準,另外也可以在第一時間麻怪,對最大化控場時間有奇效
: 2.未怒的控場方式對火力組的火力要求較嚴格
: (基本款就鎧砲,反1/貫強/無傷/弱特or攻中
: 通常是設置落穴後自爆2次捕獲,但有時會失敗
: 通常我會試著自爆第3次
: 這時是否選擇放棄自爆第3次,
: 調和好麻陷等待落穴解除後,於金獅身後再放一次麻陷比較好??
有做好最大化控場時間的話,應該可以 麻陷-->麻-->麻陷第一時間補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0kjaPWEfQ
開場有狂龍
(第二影片因為其中一重弩是挖掘重弩只能蹲貫2,所以打金獅他沒有用蹲射,火力稍弱一點)
以昨晚的火力來說,這個流程應該是蠻穩的
重弩手大概蹲完不到40發(兩輪蹲射)金獅就能補獲,
而有最大化的這個流程足以讓重弩打完40發,
甚至還會不小心麻陷放出來之前金獅就死掉 >"<
所以落穴是有點多餘的,還會讓輸出減少,耗費更多子彈才能補獲
如果控場手有做到最大化控場時間,還不能順利捕獲,那就是火力重弩的問題了
老實說配裝的影響沒有那麼大,基本的反1/貫強/無傷/弱特就能穩穩的跑完流程
若感覺火力不足,多半是重弩最佳距離沒有抓好
: 3.承2,若改以怒版的控場
: 打麻後落穴改設置於金獅身後,待麻解除後讓牠後跳進落穴
: 是否比較穩當??
: 考量是麻解除->甩頭這段時間火力組可以多打些時間
: 但這邊火力組就要注意金獅甩完頭後停止射擊
: 並解除蹲射往前滾1~2次,以免把金獅打失衡解除後跳的動作
: (未怒版的控場,火力組就一直猛射就
放怒的時機點有三個, 一個是開場麻陷放怒,怒的瞬間打麻,與最後放陷阱在金獅後方
不過前兩者對控場的時機把握是個難題,但是如果能成功,
放落穴的時間就能往後拉長3~4秒
: 4.桃岩的話,在岩石狀態,爆彈的傷害是算眠爆嗎??
: 另外狂龍化後似乎異常狀態值會重置的樣子
不算眠爆,狂龍化異常狀態值不會重置,但是狂龍化爬起來吼叫是強制的
不會被陷阱與異常狀態影響
: 5.喵弩大概只能控金獅??
: 天迴的話神島版會多一次徹甲彈打暈
: 喵弩做得到嗎??
天迴可以不用暈只靠麻眠閃光控場
: 6.如果火力組帶大爆G的情況下
: 貓飯固定吃暴擊術比較好??
: 畢竟火藥術只是讓爆彈升級,對大爆G沒幫助
: 另外在考慮如果貓飯沒吃出技能直接跑採集任務再吃??
暴擊術優先
: 7.網路lag會不會造成子彈被吃掉的狀況??
: 昨天有一場我確定應該沒miss
: 但桃岩卻沒麻,結果火車過去3貓 orz
: 以上 請各位控場手分享一下經驗 謝謝~
: 覺得推文不好回請直接回一篇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79.129
推
12/23 15:49, , 1F
12/23 15:49, 1F
→
12/23 15:50, , 2F
12/23 15:50, 2F
推
12/23 16:10, , 3F
12/23 16:10, 3F
→
12/23 16:32, , 4F
12/23 16:32, 4F
推
12/23 17:18, , 5F
12/23 17:18, 5F
→
12/23 17:21, , 6F
12/23 17:21, 6F
推
12/23 18:30, , 7F
12/23 18:30, 7F
推
12/23 18:48, , 8F
12/23 18:48, 8F
→
12/23 18:53, , 9F
12/23 18:53, 9F
→
12/23 19:52, , 10F
12/23 19:52, 10F
推
12/23 21:01, , 11F
12/23 21:01, 11F
→
12/23 21:02, , 12F
12/23 21:02, 12F
推
12/23 22:41, , 13F
12/23 22:41, 13F
推
12/24 09:19, , 14F
12/24 09:19, 14F
→
12/24 09:19, , 15F
12/24 09:19, 15F
→
12/24 09:20, , 16F
12/24 09:20,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