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桌球賽程
四、比賽辦法:
1. 每場比賽採五點三勝制,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2. 比賽順序:單打、雙打、單打、雙打、單打。
3. 排點不限男女,女生上場不讓分,每場出賽七人不可兼點。
4. 採分組循環賽,每組取"一名"進行複賽(單淘汰),複賽順序當天當場抽籤,不在場的隊伍由大會代抽,並不得有任何的異議。
5. 該場比賽尚未分出勝負前,不得放棄該場比賽的任何一點,否則該場比賽算落敗。
6. 若分組比賽中發生戰績相同,則以獲勝點積分高者晉級,若勝點積分再相同,則以累積分數高者晉級,若再相同則以抽籤決定晉級者。
7. 其餘相關規定採行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之桌球比賽規則。
請問一下
是取1名 還是2名
我看賽程表很像是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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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9.198.102
※ 編輯: KunYuan 來自: 210.209.198.102 (04/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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