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PO詢問

看板MCU-LAW作者 (take)時間13年前 (2010/09/10 23:59),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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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湊一下熱鬧好了XDDD 順便賺P幣XDDDD ※ 引述《tanja550 (升空高飛)》之銘言: : 今天我家發生很嚴重的問題,被親戚設局騙錢又無法從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 我只是想將這種惡劣行徑PO上FB或其他公開網頁,讓其他親戚們知道 : 畢竟對方一個是公務員一個是律師,都是有身分地位的人 : 這樣侵占我家家產的事情,我希望能讓其他親戚及許多人看清他們那家人的真面目 : 可對方一個是律師,我怕到時反被他告毀謗 : 所以想知道PO該注意哪些細節 : 1.我想知道怎樣在網路世界PO文才不會被告毀謗?? ANS:私以為,如果可以還是不要PO上網吧! 畢竟,文字具有多義性,你的文字怎麼被解讀實在很難有預期性. 再者,若係要符合釋字509的真實惡意原則,(刑法310.311條) 你必須要對於事實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這必須要達到近九成的心證度 (因這係關於犯罪構成要件). 到時候,被控告誹謗又無法舉證. 豈不是得不償失? 所以私以為,還是忍一下海闊天空 要不然,如果真的氣到受不了就私下跟親戚咬耳朵吧XDD : 2.如果我有報復性言語可以嗎??(例如詛咒他家XXX的) ANS:退步言之,如果真的要PO. 報復性言語絕對有違法之虞的,正如同上一位高手所言. 更甚者,如果有:走到路上小心點等情緒性字眼, 可能還會有刑法305的問題. : 3.陳述事件過程該注意哪些事項??(例如姓氏隱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70.206

09/11 00:07, , 1F
鐵神出現了!!!跟鐵神比起來我是小咖啦!!!
09/11 00:07, 1F

09/11 01:26, , 2F
那如果我是寫在網誌上呢??抒發個人情緒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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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42, , 3F
基本上越情緒的字眼越不公開越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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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9:36, , 4F
網誌如果該篇文章設定不空開的話就沒問題,如果是公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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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9:36, , 5F
就要視情況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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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5, , 6F
不要叫我鐵神 我很尷尬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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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59, , 7F
不過跟板上大多數人比起來算是非常厲害了
09/11 23:59, 7F

09/11 23:59, , 8F
你就收下這稱號吧!!!
09/11 23:59,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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