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房登記共同持有房貸申請問題?

看板Loan作者 (他人的體貼)時間10年前 (2014/07/07 2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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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7721 (└●─●┘)》之銘言: : 我想再多請教個問題~ : 1. 若為A、B兩人要合購買屋,且兩人皆需申請房貸,如何購買才是對雙方最公平的方式 : 呢? : 2. 若A、B兩人關係為夫妻或非夫妻對申請房貸狀況分別如何 : (也是在合購買屋的前提下申請房貸)? : 謝謝~ : ※ 引述《w7721 (└●─●┘)》之銘言: : : 想請問一下~ : : 我和我朋友打算各出一半的資金共同合買一房,有兩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 : 1.在簽約時登記共同持有對雙方是最公平的方式嗎? 等於該房每人各持有50%? : : 或者還有其它的方式? : : 2.我朋友有現金可先付房價一半的金額,而我手頭無資金故需申請房貸, : : 若此房登記在共有的狀況下,我貸款時會需要我朋友當保證人嗎? : : 或者是要依我的信用狀況來決定是否需要保證人? : : 而貸款的利率和成數會有影響嗎? : : 謝謝~ 你好,我是銀行行員廖先生,提供經驗做參考: 兩人合購一屋,因提供給銀行當擔保品的房子只有一間, 第一順位抵押權也只能設定給一家銀行而已。 過戶後房屋產權各持有1/2的狀況下, 其中一人要出售或出租、翻修、抵押貸款都需要兩人同意, 辦理房貸時兩人都需要擔任設定抵押權的義務人, 通常較合理的作法是兩人中資信條件較佳的當借款人,另一位擔任保證人。 或一人當借款人、一人當擔保品提供人。 如銀行可接受共同借款人,也可以兩人皆為本筆房貸的借款人(較少見)。 比較會發生爭議是日後借款人有還款遲延造成違約的狀況, 或是兩人對房子的規劃有不同看法。(一人要賣/要租,一人不要...) 建議之後擔任保人的那位定期透過金融機構轉帳繳款,方便日後舉證房貸還款的事實。 兩位是夫妻且堅持必要的話,較建議登記共同持有。 男女朋友的話,除非近期內就有結婚的規劃,不然較不建議, 畢竟房貸的還款期間不算短,銀行很難不去考量未來10幾20年可能的變素。 朋友合夥投資不動產的話,共同持有的方式會造成很多不必要困擾,建議三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47.1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an/M.1404742939.A.2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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